【明報專訊】40歲星籍男子自稱經常穿梭各地的專業人士,實則「一腳踏兩船」兼「食軟飯」,透過互聯網同時期認識兩名女朋友,多次盜用她們的信用卡消費,金額共逾百萬元。他被控欺詐和盜竊共15條控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其中一名事主直指被告「用唔同藉口我」,一直利用她支付各種開支近70萬元。
被告王守信(40歲)昨穿上整齊西裝應訊,他被控於08年4月以欺詐手段騙取陳麗萍持有的AEON信用卡,前往SEVVA餐廳消費5174元。王守信亦被控於07年10月至08年3月,13次以欺詐手段騙取劉美倩持有的3張信用卡作近50項消費,總值89,610元;他另於07年12月被指盜取劉持有的5張信用卡。破產管理處資料顯示,被告已於08年12月22日被宣布破產。
事主替被告付屋租旅費
案件其中一名事主陳麗萍昨出庭作供,45歲的她任職客戶服務員,07年3月透過MSN認識被告,當時被告聲稱是美籍新加坡人,來港工作,聲稱經常外出到日本公幹及開會。被告隨後多次致電事主,發動攻勢追求,兩人於同年5月成為情侶。事主其後多次以信用卡替被告支付屋租、電腦、兩人同赴澳門和泰國的旅費;被告又要求事主從自動櫃員機提款近10次、每次2萬元。07年11月,被告向事主支付70萬支票作還款,但卻彈票,被告又指患癌,並返回新加坡。
事主未簽帳 被告銀包尋獲卡收據
被告於08年3月再度聯絡事主並回港,向她解釋「戶口冇錢,遲啲還」,又與事主於灣仔萬茂苑同居。被告隨後給事主50萬元支票還款,但再度彈票。事主與被告及其朋友同年4月25日晚到太子大廈SEVVA餐廳,事主8時多自行離開,其後便發現其AEON信用卡不翼而飛,但數天後又在自己銀包尋回信用卡,質問被告有否盜用,但被告否認。事主5月在被告銀包內尋獲當晚SEVVA餐廳收據,她驚覺根本未作相關簽帳,故拿走收據保管,並搬離單位報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