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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監局專責監管地產物業代理,但該局主席陳韻雲本身也頻密參與樓宇買賣,對公眾來說是否合適?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擔心,若她投資買樓頻繁,與地產代理關係千絲萬縷,潛在角色衝突有理說不清。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說,可考慮需否要求地監局成員申報所用地產經紀和買賣樓宇佣金資料。
王國興:或令人懷疑預早獲市場消息
本報翻查地監局網站資料,並沒有顯示地監局成員或主席就物業買賣的申報資料。王國興不諱言,作為地監局主席,既要監管地產代理行業,卻又熱中買賣樓宇,無可避免會令人懷疑她或會優先得到一些市場消息,及早買賣樓宇獲利,她必須事先申報。「如她不想放棄頻密買賣樓的事務,政府有責任監管,甚至要考慮換人!」
不過,陳淑莊認為,若只屬個人買樓投資,做足申報未必會有太大的利益衝突,「因為地監局管的是物業代理,不直接與樓宇買賣構成關係」。她坦言,香港人很多都有買樓,很難限制身為地監局主席便不能作任何物業交易。不過,以該局監管的性質,也可研究應否要求成員須就其使用的地產經紀資料,和涉及的物業買賣佣金作出申報。
地監局是於1997年11月根據《地產代理條例》而成立的法定機構,主要職能包括規管香港地產代理業界的執業、推動業界行事持正、和鼓勵行業培訓,確保從業員達到專業水平及道德操守。監管局除了舉辦資格考試、審批個人和公司牌照、處理對從業員的投訴和執行巡查工作外,亦會紀律處分違反《地產代理條例》的地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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