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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優惠券誘客 稱無機位逼買套票 東怡及職員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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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02日 22:45
2019年03月02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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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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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旅行團領隊透過Yahoo團購,以590元購入東怡旅行社發售的曼谷來回機票優惠券。當他欲兌換機票時,旅行社職員卻指平價機票已無位,要同時預訂酒店才有機位,否則優惠券作廢,領隊惟有額外另加1,730元購買酒店連機票套票,詎料兩日後職員指航班已取消,更拒絕全數退款。裁判官昨裁定東怡及職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沒預留足夠平價機位下作出「先誘後轉銷售行為」。東怡被罰款1萬元,並須退還全數2,320元予事主;而涉案職員則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為東怡旅遊有限公司及職員鍾靜雯,控罪指被告2016年3月9日在旺角永隆銀行中心509室向梁光成作出先誘後轉的銷售行為。鍾獲准保釋候判。
裁判官昨裁決指,事主的證供清晰直接,條理分明,詳盡闡述涉案職員的銷售過程,受盤問時回答堅定,沒有砌詞狡辯。對於事主稱因不想浪費優惠券才買下套票,故未有即時投訴,裁判官認為說法合情合理。裁判官續指,涉案職員自稱銷售套票當日曾向事主提及可向Yahoo申請退款;但若當日職員已肯定有機位,根本不會提出可申請退款一事。另外,職員於航班取消後,又指事主應向航空公司申請退款,說法前後矛盾。
違商品例 消委會不受理投訴
代表東怡應訊的公司董事吳文廣曾呈上其他團購顧客的交易收據,惟裁判官指該些收據均是電腦檔案,可隨時修改,且無顧客簽名,可信性存疑。裁判官認為,東怡根本沒有足夠平價機位以供兌換,故才會提出可申請退款,而此舉亦應屬吳指示職員作出,為其謀利,吳不會不知職員的銷售手法。
此外,裁判官指吳作供時有戒心,往往思慮良久才回答,意欲先發制人。裁判官認為,東怡以平價機位吸引顧客,但當顧客上門後卻推銷其他產品,欲令顧客購入酒店連機票套票,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裁定兩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指,東怡創立20多年來從未犯案,涉案職員任職19年來亦從沒收過顧客投訴,加上涉案金額不大,望從輕發落。
根據證供,東怡職員通知事主航班取消後,要求事主自行辦理退款,並指酒店房間仍未取消,建議事主另購航班往曼谷,堅拒全數賠償。據吳供稱,涉事航空公司至今仍未復航。事主庭上透露,曾就事件向消委會及旅議會投訴,惟消委會不受理,旅議會則只建議東怡退回套票一半金額。
案件編號:WKCC5448, WKS17909/18
■記者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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