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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翻版阿珍」事件再次引起本港社會關注內地入境團運作,自稱是少數民族移居本港的曾先生昨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投訴,指一名外省親戚花了2000多元跟團來港3天,當中一天可以探親,但結果親友因無購物,被導遊阻止探親,更向他訛稱電話儲值卡無用。親友最後花了6000元購買不知名相機,導遊才容許他與曾先生見面,之前又向他叮囑,不要向本港親友透露購買貨品及真正金額。
6000元買相機 導遊囑勿泄露
旅發局在本月2日至8日期間,亦接獲9宗旅客投訴(見表),除了年初三與女導遊林如蓉打架的張氏夫婦投訴外,尚有兩宗與購物有關,但都是自由行旅客,他們不滿貨不對辦。
議員倡獨立規管 旅議會憂經費
三大政黨昨日分別約見商務及經濟局長劉吳惠蘭及旅議會,他們均認為應由獨立機構規管業界。民主黨李華明認為,政府應抽出議會的監管權,改由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負責,直接吊銷違規旅行社牌照,又希望政府盡快增加註冊處的調查員,以堵塞內地訪港旅行團零團費或負團費情况。
民建聯陳鑑林建議成立發牌制度,規管旅行社及從業員,並促請政府加強與內地有關部門溝通。
自由黨劉健儀說,當局應採取嚴厲措施打擊業界違規行為,加強阻嚇。
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昨晨在《千禧年代》中表示,正全面檢討旅遊業界運作,包括旅議會角色、權限及與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工作關係等,但工作複雜,包括目前架構是否足夠,以及規管架構所需經費等,政府已有初步構思,月底提交立法會,之後聽取業界及公眾意見。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議會每年開支達2600萬元,七成收入來自旅行團印花稅,餘下來自登記費、培訓課程,難以評估能否支持獨立規管機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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