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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地政漠視】
【蘋果日報】地政總署去年接獲約4,100宗違反地契投訴,創近年新高,當中涉大量農地非法建屋出租個案,署方卻束手無策。《蘋果》發現上水燕崗村數年前已有村民向政府投訴農地上有業主違反地契僭建房屋,但地政總署執法無力令不法業主變本加厲,五年內上址兩幅農地竟新建近10個非法單位,業主每年可賺逾60萬元租金。居民不滿政府縱容僭建,署方回應指不排除會對違反地契建屋業主出撒手鐧,即是沒收兩地段以作懲戒。
記者:謝頌昕 金敏琍 徐雲庭
地政總署處理違反地契建屋問題時屢遭批評執法不力。《蘋果》發現上水燕崗村兩幅農地過去五年多以來,已累積僭建近10間非法房屋出租,僭建總面積料逾4,000平方呎。以每單位可以5,000至6,000元月租出推算,每月非法租金收入逾五萬。
「越投訴佢越起得多,地政總署係咪根本冇用嘅?」村民劉生在燕崗新村住了近半世紀,但近年僭建屋問題令他不勝其煩。他指上址661地段原只有兩間約300餘呎的合法寮屋,但地主在五、六年前疑拆舊屋重建成非法僭建新屋。劉生指當時已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投訴,但屋宇署只貼告示指上址僭建物屬違法便了事。地政總署人員更一度指因未獲業主批准進入涉事地段,無法跟進。其後署方雖向業主發警告信及釘契,但僭建物反而越起越多。
築圍牆防調查
毗鄰640地段農地業主疑有樣學樣僭建新屋,令兩地段現已合共至少有10個僭建小單位,並有圍牆保護及非法出租,住了至少10伙人。劉指兩業主不但違法,僭建村亦影響環境衞生,因非法居民常於晚上亂倒垃圾及把污水亂排放。
記者佯裝欲租屋,獲准進入兩農地的僭建屋參觀。記者在661地段見農地內右邊有三間已落成的僭建屋,還有一間已搭好支架正在興建中的新屋,農地內有約十部單車,還有鞋架及晾曬衣物。居民帶記者參觀一個兩房一廳單位,內有水龍頭及冷氣機,月租約6,000元,他讚上址環境安靜,但叮囑記者:「租就無所謂,買就要小心喇」,因業權並不清晰。
同樣由圍牆包圍的640地段則約有五個僭建單位,女住客指單位搶手,現只餘一個一房一廳單位可出租,月租4,000至5,000元,內有獨立廁所、大床、梳化、冷氣及熱水爐,屋外有單車及晾曬衣物。記者視察時不時見有小朋友在僭建村踩單車出入,有住客更直言有意花逾百萬元買下僭建屋。
地署考慮收地
地政總署回應指,上述DD92 661及640兩地段均屬「舊契農地」,不得擅自建屋。北區地政處曾於2013年11月及2016年5月分別派員到661及640地段調查,當時640地段業主一度拒讓署方人員入內視察。但地政處人員憑航拍等方法,確認兩地段均有未經批准及非登記寮屋的構築物,遂向兩業主發告信要求在限期前清拆。
兩業主均未有在限期前拆掉僭建屋,署方遂分別於2014年2月及2016年11月對661及640地段釘契。對於上址業主拒糾正僭建甚至反過來興建新的違法屋,地政總署指會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條文,收回(即沒收)該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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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地政總署去年接獲約4,100宗違反地契投訴,創近年新高,當中涉大量農地非法建屋出租個案,署方卻束手無策。《蘋果》發現上水燕崗村數年前已有村民向政府投訴農地上有業主違反地契僭建房屋,但地政總署執法無力令不法業主變本加厲,五年內上址兩幅農地竟新建近10個非法單位,業主每年可賺逾60萬元租金。居民不滿政府縱容僭建,署方回應指不排除會對違反地契建屋業主出撒手鐧,即是沒收兩地段以作懲戒。
記者:謝頌昕 金敏琍 徐雲庭
地政總署處理違反地契建屋問題時屢遭批評執法不力。《蘋果》發現上水燕崗村兩幅農地過去五年多以來,已累積僭建近10間非法房屋出租,僭建總面積料逾4,000平方呎。以每單位可以5,000至6,000元月租出推算,每月非法租金收入逾五萬。
「越投訴佢越起得多,地政總署係咪根本冇用嘅?」村民劉生在燕崗新村住了近半世紀,但近年僭建屋問題令他不勝其煩。他指上址661地段原只有兩間約300餘呎的合法寮屋,但地主在五、六年前疑拆舊屋重建成非法僭建新屋。劉生指當時已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投訴,但屋宇署只貼告示指上址僭建物屬違法便了事。地政總署人員更一度指因未獲業主批准進入涉事地段,無法跟進。其後署方雖向業主發警告信及釘契,但僭建物反而越起越多。
築圍牆防調查
毗鄰640地段農地業主疑有樣學樣僭建新屋,令兩地段現已合共至少有10個僭建小單位,並有圍牆保護及非法出租,住了至少10伙人。劉指兩業主不但違法,僭建村亦影響環境衞生,因非法居民常於晚上亂倒垃圾及把污水亂排放。
記者佯裝欲租屋,獲准進入兩農地的僭建屋參觀。記者在661地段見農地內右邊有三間已落成的僭建屋,還有一間已搭好支架正在興建中的新屋,農地內有約十部單車,還有鞋架及晾曬衣物。居民帶記者參觀一個兩房一廳單位,內有水龍頭及冷氣機,月租約6,000元,他讚上址環境安靜,但叮囑記者:「租就無所謂,買就要小心喇」,因業權並不清晰。
同樣由圍牆包圍的640地段則約有五個僭建單位,女住客指單位搶手,現只餘一個一房一廳單位可出租,月租4,000至5,000元,內有獨立廁所、大床、梳化、冷氣及熱水爐,屋外有單車及晾曬衣物。記者視察時不時見有小朋友在僭建村踩單車出入,有住客更直言有意花逾百萬元買下僭建屋。
地署考慮收地
地政總署回應指,上述DD92 661及640兩地段均屬「舊契農地」,不得擅自建屋。北區地政處曾於2013年11月及2016年5月分別派員到661及640地段調查,當時640地段業主一度拒讓署方人員入內視察。但地政處人員憑航拍等方法,確認兩地段均有未經批准及非登記寮屋的構築物,遂向兩業主發告信要求在限期前清拆。
兩業主均未有在限期前拆掉僭建屋,署方遂分別於2014年2月及2016年11月對661及640地段釘契。對於上址業主拒糾正僭建甚至反過來興建新的違法屋,地政總署指會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條文,收回(即沒收)該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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