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艇位違規分租 海事處縱容公共資源益艇會 暴利達16倍 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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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13日 14:35
2019年03月13日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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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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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遊艇泊位不足,申訴專員發現海事處縱容私人遊艇會將船隻繫泊位分租,索價遠高於向處方繳付的行政費,有個案將僅須付210元行政費的繫泊位,以3,500元轉租,利潤高達近16倍。申訴專員又指,現時四間私人遊艇會共持有逾四成繫泊位,可長期出租圖利,斥海事處以公共資源補貼私人生意。
記者:曾偉龍 梁銘恩
海事處在全港劃設43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供船東申請在區內敷設繫泊裝置,停泊私人船隻,當中41個爆滿,輪候個案504宗,有八個繫泊位輪候時間逾10年,最長達14年。
四會霸逾四成泊位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海事處2017年12月前批出的書面允許均訂明設備只供指定船隻繫泊,即不可出租或借出,但2013年海事處已發現,逾四成的繫泊設備並非由設備擁有人的船隻繫泊,反映出租或借出繫泊位普遍,按市值租金推算,有關收入可達數千元甚至逾萬元,成本僅為向海事處支付約數百元的行政費用。署方披露,有個案繳付210元行政費獲批繫泊位,但分租收取3,500元租金,謀取近16倍暴利。
署方指出,現時四間遊艇會在白沙灣和銅鑼灣避風塘等地分別持有864個設備區內泊位,佔總數逾四成,可長期敷設及出租大量繫泊設備圖利,變相以珍貴的公共資源補貼遊艇會經營出租泊位生意。海事處前年一份文件披露,香港遊艇會、香港仔遊艇會及白沙灣遊艇會均有使用私人繫泊設備位置。申訴專員公署發現,當中規模最大的遊艇會,停泊11米中型遊艇收取月租3,074元,但遊艇會只須向海事處繳交670元,而該會前年出租泊位收入達570萬元。
不過,海事處2008年至今無任何執管行動,對情況視若無睹,2013年更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限制分租超越法例權力,2017年12月刪除「指定船隻」使用泊位的規定規定。申訴專員公署形容海事處做法本末倒置。另外,有關行政收費自1995年起一直無調整,令繫泊設備區分租「生意」利潤更為可觀。
海事處反駁指,容許分租私人繫泊設備,不涉公共資源補貼遊艇會謀利,分租行為與海上運貨等一般經濟活動無異。申訴專員劉燕卿對回應感非常訝異,強調繫泊設備雖是私人財產,但泊位是公共資源,批評處方將分租行為與其他合法經濟活動混為一談,「如果政府對於炒場活動大開綠燈,咁大眾會唔會接受?」
公署建議海事處檢討及考慮修訂相關法例,重新執行繫泊設備只供「指定船隻」使用的規定,並檢視泊位輪候情況,加速流轉,並就抽查工作訂立目標。香港遊艇會回覆稱,需時了解相關報告,暫不回應。本報昨以電郵向香港仔遊艇會及白沙灣遊艇會查詢,均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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