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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逾5年 須切神經線減痛 執勤墜(車立)傷 追究法團  消防索償590萬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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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13日 18:34
2019年03月13日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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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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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2年深水埗舊樓有劏房戶倒斃家中,四名消防員上樓處理時升降機突然從二樓降至槽底。一名消防隊目在意外中受傷,頸背持續疼痛,他稱因意外導致承受590萬元損失,就此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升降機保養承辦商索償,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原告方指隊目接受多次物理治療,曾注射麻醉藥和進行切斷神經訊號治療減輕痛楚;惟被告質疑其聲稱傷勢非真實,認為就算隊目受傷,也應在數月內復原。
記者:勞東來
被告為金椽樓業主立案法團和振明電梯有限公司。原告祁德恩現年55歲,1985年加入消防處,2012年4月30日受傷,休假至2017年7月復工,下月退休。他就整宗意外索償590萬元,其中110萬元已由消防處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賠償。消防處去年入稟高院,透露已向三名受傷消防員賠償逾165萬元,但認為大廈法團和電梯公司應為事故負責,故向兩者索償。
祁昨出庭作供,稱事發當日帶着鐵筆、鐵剪和防護頭盔等裝備搭升降機,負重20至25公斤。庭上播放事發時升降機內的閉路電視錄影,不過祁沒有觀看,他解釋接受診療時曾翻看片段,勾起不開心記憶,失眠發噩夢,需服用鎮靜劑。祁說2016年9月接受加熱射頻治療,切斷部份痛楚的神經訊號,其後痛楚減退不少,可以棄用枴杖助行,但痛症可能復發,現仍要覆診。
被告質疑傷勢不真實
原告大律師在開案陳詞中指,祁本來身壯力健,跑4.8公里需時僅22分鐘。事發時升降機衝擊力猛烈,令祁背部軟組織受損,頸、背疼痛,2014年10月做完第二輪物理治療才可持續步行30分鐘,目前痛症雖大幅改善,但仍不能在無輔助下長時間行走,他復工後無法執行粗重職務。此外祁有適應障礙症狀,記憶力減弱並失眠。
大狀續指,祁受傷前工作表現一直獲評為優秀,有機會晉升為總隊目,惟事故令他失去升職機會,不單影響薪酬,退休酬金亦少數十萬元。另一方面,祁憑任職消防員逾30載,他從消防處退休後本可繼續在消防相關行業工作,月薪可達2.6萬元,但受傷令他不適合做有關工作。被告承認須為事件負責,但爭議賠償金額。代表大廈法團的大律師昨指,專家計算出升降機衝擊槽底的力度不是很大,質疑祁聲稱的傷勢並非真實,認為就算他受傷也可在短期內復原。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4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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