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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台人赴港安全隱憂」 立法院促引渡協議只限台港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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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13日 14:33
2019年03月13日 14:3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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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送中」條例】
【蘋果日報】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被台灣視為侵犯其主權,同時影響台灣人赴港後的權利。台灣政黨時代力量昨在台灣立法院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台灣政府正視中國長期以法律手段侵害台灣主權地位、主動向香港政府表達台灣立場,並且與港府協商適用於台港的引渡協議,提案在無異議下通過。另外,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批評港府修例過於倉卒,商界提出的反建議亦不合理。
記者:呂浩然
時代力量日前與香港民主派會面,商討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後表明,將在台灣立法院提出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和法務部向港府表達台方態度。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昨於立法院提出有關臨時提案,指港府修例將「影響到台灣人到香港旅遊或者是其他的權益」,所以「希望台、港在彼此共認之國際標準下,貫徹刑事正義之實踐」。他亦要求陸委會和法務部「應積極與香港特區政府協商,以適用範圍僅及於台、港之協議來處理這個問題」。
石書銘︰倘修例法院難把關
徐永明的提案更闡明,港府宣稱其修例目的「是為引渡港籍在台犯案之疑犯」,但會「使在港被捕之人犯得以移交至中國,接受中國司法系統審訊」,而隨着中國對港府的實質影響逐漸擴張,一旦通過修例「將使中國政府得以合法手段,以台灣籍人士犯罪名義,透過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拘捕台灣籍人士,成為台人赴港時人身安全的隱憂」,而且是「提供中國將司法管轄權推及台灣人之法制基礎,標誌中國長期以法律手段侵害台灣主權地位之危害」。
徐永明的提案要求陸委會和法務部與香港政府協商,只適用於台灣、香港的協議,務實地解決引渡的需求,最後徐的提案在沒有異議之下通過。
另外,石書銘昨接受商台訪問時也指出,港府的修例建議使疑犯權利受不到應有保障。此外,《逃犯條例》列明,就算疑犯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犯法,都不能在本港的司法程序中提出,故法院難以把關。
對於有商界人士提出剔除經濟罪行的建議,石書銘亦反駁指︰「你(商界)依家唔相信大陸嘅制度咩?咁你覺得自己上到去大陸被審訊嗰陣時,唔會有一個公平嘅審訊咩?」他續表示︰「點解你(商界)又會覺得其他比較嚴重嘅罪行會得到公平審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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