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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倡監管 留紀錄助追討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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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15日 19:30
2019年03月15日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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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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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Gatecoin遭到法庭清盤,專門研究虛擬貨幣的律師余沛恒指,Gatecoin事件最大問題是交易平台沒有為現金流向作出合理解釋,「成日話啲錢出唔到,但原因一直冇講」。他建議曾使用Gatecoin的投資者保留交易紀錄以便日後追討。
「喺美國郁咗佢十世」
一直有協助「幣少」案苦主的黃大仙區議員、律師沈運華指,投資者可以向法庭提供債權證明,至於追討金額,可按昨日清盤時,投資者未能再買賣的虛擬貨幣幣值計算。不過他估計苦主難以取回損失,「呢類公司冇乜資產,同埋佢仲有官司喺身,話有人偷錢走,追到幾多要睇清盤人功力」。
現時只有基金涉及虛擬貨幣才會受證監監管,沈運華批評,香港政府應該跟隨世界潮流,仿效美國將虛擬貨幣納入商品、期貨之內,「如果喺美國,有未經授權提款,證監郁咗佢十世啦」。他指將虛擬貨幣納入監管有兩個好處,其一是證監可以及早執法,因證監會有明文法例,更針對性地打擊市場失當行為,而且證監執法人員比商業罪案調查科更有經驗。第二是當有監管後,虛擬貨幣便如香港股票一樣,需要向公眾公佈重大消息,今次Gatecoin事件便能提早處理。
■記者孫樂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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