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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婚攝3年40宗投訴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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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15日 17:33
2019年03月15日 17:3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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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海外婚攝風行,但服務質素參差,消委會過去三年收到40宗投訴,今年首兩月亦有三宗,有個案拍攝行程屢調動,最終錯失景點,以合成照片取代,但質素與樣辦落差極大,亦有個案未能於選定日期註冊,甚至遇上海外婚攝公司結業。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多了解,預先計劃好行程。
韓國公司遲交婚照 追到執笠
光顧海外婚攝公司未必受本港法例保障,彭小姐以約1.7萬港元直接購買韓國公司的婚紗攝影套餐,包括韓式影樓拍照、租借三套婚紗及禮服、新人造型及化妝,該公司承諾拍攝後一個月內可揀相再作專業修改,並附贈相冊、油畫和拍攝花絮光碟。
彭小姐如期拍攝後,卻延遲了兩個月才可揀相。其後她終於挑選了照片及指出需修正地方,但婚攝公司一直拖延,三個月後失去聯絡,其後彭小姐收到該公司結業電郵通知。
婚禮將至, 投訴人仍未收到婚紗相冊及油畫,大感徬徨,遂向消委會求助。但由於個案涉及與韓國商戶直接交易,消委會將個案轉介至韓國消費者院跟進。韓方指調停過程困難,因涉事公司已清盤且拒絕溝通,最後建議投訴人透過法律途徑追討。
沖繩婚禮 註冊撞正假期甩轆
張先生與未婚妻計劃於去年12月22日在沖繩結婚,獲得B公司職員確認可接受該婚禮日期申請,便提前一年向該公司購買五萬多元的沖繩結婚註冊套餐,包括隨行職員機票,協助攜帶禮服及安排婚禮細節。
但半年後,B公司通知張先生,擬定婚禮日期是當地假期,未能註冊,只可進行婚禮儀式,並提議他們先行到當地辦理註冊手續,但不能安排職員陪同,準新人需自行攜帶婚紗等物件前往當地。
張先生深感不滿,認為B公司違反議定,由於簽約時已落實婚禮日期,B公司理應早知當天不能註冊,遂向消委會投訴。經調停後,B公司表明歉意,並同意退回全額及取消合約。
冰島取景 錯失景點P圖了事
梁小姐在婚紗展上向A公司購買售約三萬元的攝影套餐,包括七個由冰島東部至西部的拍攝景點,並獲承諾使用航拍。攝影師出發前兩個月向她建議改由冰島中部出發,以配合拍攝時間在清晨開始進行,她遂租住中部酒店。但拍攝前幾天再改行程,攝影師稱配合前一天拍攝的顧客,提議投訴人改酒店或當天自行到冰島西部會合,梁小姐選擇在中部等候攝影師,拍攝延至早上11時開始,最終只能拍攝四個景點,亦沒使用航拍,追問下攝影師才推說因風大不能使用,將改以現成影片更改頭像取代,而錯失的景點則會以合成照替代。
梁小姐收到照片後發現與樣辦落差極大,合成照亦未符預期,遂向消委會投訴,調停後A公司重申已履行拍攝服務,堅拒退款,只願意再次修改照片,並會完成製作相冊及油畫。
■記者曾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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