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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九經濟罪 美商會不收貨 田北俊:港商憂賄賂罪 民主派:內地可砌生豬肉長青網文章

201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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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3月30日 23:35
2019年03月30日 23: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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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送中」條例】
早前對《逃犯條例》修訂表達「強烈保留」立場的香港美國商會,昨在政府刊憲同日再發表聲明,對保安局剔除九項經濟罪行的修訂不收貨,續對早前修訂的修例建議表達強烈關注,表明極之相信修例將削減香港對外國公司的吸引力。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強調商界仍有憂慮,尤其關注當中包括的賄賂罪;有立法會議員則促請香港商界三思,指內地絕對可以餘下任何一罪類「砌生豬肉」。
記者:姚國雄 許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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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會昨天發表聲明,指該會作為國際商界的代表,對政府早前公佈的修訂方案,仍有「強烈關注(We continue to have serious concerns about the revised proposal)」,指極之相信現時的修訂,將會減低香港作為外資考慮以香港作為區域營運基地的吸引力。
強調港法治是無價珍品
美商會指在擬議安排下,被引渡的人士仍可以由香港被引渡到與香港極之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而這些地區均沒有機會讓公眾和立法機關審視其制度的公正性,亦缺乏對不同案件的保障措施,強調香港享譽國際的法治是其無價珍品(priceless treasure),再次要求政府考慮其他更具有針對性的方法,以回應有真正急切需要的引渡個案,並同時顧及利益攸關人士的考慮。
雖然香港總商會等商界已表態,指政府剔除九項經濟罪行能釋除疑慮,但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昨now新聞台節目時指,據他了解,部份商界對未有剔除有關賄賂及貪污的罪類表示擔心,田指賄賂有分「主動」與「被迫」,「主動賄賂當然抵拉」,但指不少商界或外商早年在中國做生意也要「被迫畀錢(官員)」,而修例未有列明追溯期,他認為政府須再「搞清楚」。
田北俊又指移交申請應該列明只能由內地最高權力或司法機構提出,「絕對唔係任何地區例如東莞話要攞人,香港政府就要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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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籲周日參與遊行
對於香港美國商會再次發聲,民主派呼籲代表香港商界的立法會建制派議員三思,並且再呼籲市民周日參與遊行反對修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指出,如果連外國商會也對整件事有戒心,本地商界豈能置身事外?「呢一種錯誤信息(商界撐修例)畀咗人,咁樣係對香港作為金融、商業中人係非常之不利,希望自由黨、經民聯再三思……內地要砌你生豬肉,用餘下嘅30幾條罪告你都係一樣」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則認為,屬商界的立法會議員自打嘴巴,一方面叫民主派不要戴有色眼鏡看內地法律、法治,但一談起經濟罪行,他們便戴上有色眼鏡,說經濟罪行有不少灰色地帶,「佢哋覺得啱用就係依法辦事,唔啱用就係灰色地帶,所以要剔除。其實,最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嘅法治就係呢班建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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