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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踢開女廁格門 亮指甲鉗劫婦 兩周五度搶掠 判囚66月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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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4月03日 07:39
2019年04月03日 07:3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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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多次打劫案底的無業漢聲稱出獄後未能找到工作,決定「重操故業」犯案,兩周內連環打劫,專挑女士下手,其中一名女事主更是76歲高齡婆婆,於商場等候升降機時遭他從後搶手袋,拉扯間跌倒地上。無業漢更試過在酒樓女廁踢開廁所門,以指甲鉗威脅搶走一名婦人背包後逃走,因容貌被閉路電視拍下,警方成功將他緝捕歸案。他昨於高院承認五項搶劫罪,判囚66個月。
記者:蘇曉欣
曾犯下多達50多項罪行的被告李偉業(47歲)幾乎一生都在監獄度過。他早於1989年犯下搶劫、襲擊他人及勒索等罪,之後不斷犯案,至2014年再犯搶劫罪,三年後出獄,現因另一宗持有第一類毒品案件正在服刑。
辯方呈上被告求情信,指被告感悔疚及向事主道歉,因出獄後未能找到工作,依靠綜援過活,直到去年女友懷孕才再次犯案,惟女友卻因他犯事而感壓力終不幸流產。暫委法官郭啟安斥責被告專挑女性下手,手法粗暴,其中一名事主更是老人,加上被告搶劫案底纍纍,部份罪行更在警方保釋期間犯事,全屬加刑因素。
郭官坦言對被告女友遭遇感同情,但引用被告求情信所言,被告所遭遇的不幸全屬他咎由自取,勸喻被告好好服刑,出獄後重新做人,做一個負責任的丈夫。
持酒樽隔窗劫車上女子
案件發生於去年2月21日至3月2日期間,首次事發於銅鑼灣街頭,被告戴上口罩伸手入一輛私家車上打劫31歲女事主,當時她正在車上講電話,車窗調低,被告手持啤酒樽,威脅她交出所有金錢。女事主表示身上沒銀包,最終被告搶走對方手機後離開。及後被告在紅磡及旺角街頭,分別搶走68歲及26歲女事主的手袋,較年輕的女事主更遭被告從後箍頸,被告得手後逃之夭夭。
至3月1日,被告闖入紅磡酒樓女廁,踢開其中一格女廁廁門,以指甲鉗作要脅,搶走63歲女事主背包逃走。被告雖全身而退,但被酒樓閉路電視拍下容貌,警方因而追蹤到被告深水埗寓所。被告翌日轉到天水圍商場犯案,搶走76歲老婆婆手袋,同日遭埋伏寓所外的警方拘捕,警誡下他承認另外犯下四宗搶劫案。
案件編號:HCCC3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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