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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尖東霸王」李泰龍為兄弟出頭,爆樽傷及「和勝和」頭目「紋身忠」,招來殺身之禍,遭車撞後命喪亂刀下。參與「屠龍」的3名「和勝和」成員,昨在高院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另一安坐車上目擊血案的「大佬」則脫罪獲釋。惟主腦「紋身忠」等四人仍然在逃,尚待緝拿。
4名被控謀殺的被告分別是把風的「阿剛」李蘊剛(37歲)、駕車接載刀手並撞倒泰龍的「阿貓」勞展宏(46歲)、刀手「阿波」李鎮江(23歲),及全程坐在車上的「傻佬廷」楊文廷(50歲)。
車上看殺人 大佬獲釋
5男2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7小時,裁定阿貓、阿剛及阿波謀殺李泰龍罪成,3人聞判均閉目搖頭,阿剛步入覊留室前爆粗辱罵警察。「傻佬廷」的謀殺罪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皆獲裁定不成立。他得悉「全身而退」後隱露微笑,離開時由兩人護送,友人欲遮掩其臉容,但「傻佬廷」拒絕。協助兇徒坐船「着草」的「阿和」李遠和(35歲),亦被一致裁定協助罪犯罪名不成立。
一同黨認誤殺 下周判刑
本案尚有同黨莊輝成(31歲),他早前已承認誤殺,事發時他與「紋身忠」及「豬頭細」同在車上目擊血案,下周一判刑。
李泰龍生前橫行油尖旺,2006年7月,他的手下因小故遭數人毆打,泰龍「班馬」與對方在酒吧混戰,其間泰龍「爆樽」重傷「紋身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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