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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老婆鬧 苦肉計自傷額頭 賭仔輸家用 虛報遇劫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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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4月06日 15:35
2019年04月06日 1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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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一名爛賭運輸工人,因賭輸家用怕妻子責罵,竟自導自演「苦肉計」,在沙田歸家路上弄傷自己額頭後,再報警稱遇劫遭獨行賊打傷及搶去內有8,000元的銀包,但警員發現其銀包仍在其身上露出破綻,事主只好承認報假案,事後被警員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
記者:黃江奇
被捕23歲男子姓陳,為地盤運輸工人,與妻兒同租住沙田頭新村一村屋。據知陳好賭成性,昨凌晨他因輸光工資,沒有錢給妻子做家用,擔心回家被妻子責怪,於是在住所附近一條村路先弄傷額頭,自編自導遇劫故事,虛報被打劫。
銀包仍在身 惹警懷疑
案發於昨清晨5時許,陳在沙田頭新村巴士站報警,聲稱返家途中在村路被獨行賊攔途截劫,賊人用手打傷其前額並搶去內有8,000元的銀包。警方接報到場調查並在附近兜截賊人無發現,警員見他額頭有傷,擬召救護車將他送院,但他拒絕。
警員在場向他查問遇劫經過,發覺他前言不對後語,而他聲稱被搶的銀包仍在身上,警員覺可疑,懷疑他沒有被劫,經嚴厲查問及警誡下他終於承認報假案,表示因輸錢無家用給妻子才虛報被劫。陳妻接受警員查問時一臉愕然,說:「佢(丈夫)冇同我講報咗警喎,話俾人扑囉!」陳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街坊稱陳一家兩個多月前搬入村屋,還有一名女長者同住,街坊與他們不熟絡。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任何人向警務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誤導警務人員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判罰款1,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本港過去發生多宗虛報被劫判刑個案,2016年26歲推銷員因欠債無力支付承諾給女友的家用,竟訛稱坐的士時被司機劫去二萬元及八達通,因提供的的士車牌有問題被揭發報假案,其後他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判囚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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