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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cold call促銷 政府立法 設拒收來電登記冊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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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4月10日 07:35
2019年04月10日 07: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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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打擊擾民】人對人促銷電話令人不勝其煩!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擬就人對人促銷電話設「拒收來電登記冊」,並將來電範圍涵蓋為源自香港或電訊裝置設在香港等有「香港聯繫」的商業性質來電,以打擊由海外打出的促銷電話。故有關做法將嚴厲打擊cold call,違例者可被罰款50萬。立法會議員形容今次「比乜都唔做好」。
記者:張文鈴
商經局昨向立法會提交「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建議法例框架準則」,擬設「拒收來電登記冊」,做法參考現時傳真訊息、短訊及預錄電話訊息登記冊,讓不希望接收促銷電話的用戶登記。但商戶若事先得到用戶同意接收促銷電話,即使用戶加入登記冊,商戶仍可致電用戶促銷,除非用戶向商戶表明不欲再收到有關電話。
違例者可罰50萬
文件中指,要約供應貨品、服務、設施、土地或土地權益、提供商業或投資機會;宣傳或推廣貨品、服務、設施;為貨品、服務、設施等提供者作宣傳或推廣等均納入法例規管範圍。不過,醫院、警務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緊急電話、慈善機構致電募捐、教育機進行學術研究等不含商業性質,則不受規管。
局方建議,有關人對人促銷電話的來電格式,包括不得致電「拒收來電登記冊」上的電話;不得以隱藏電話號碼撥打;來電者需以中或英文提供所屬機構和身份;在電話號碼登記用戶提出取消接收要求後十個工作天內停止再撥打該電話號碼;及商戶收到取消接收要求後要確保該紀錄保留至少三年。若有違規,將發執行通知書要求糾正,首次定罪者最高罰款10萬元,第二次及後定罪者則罰50萬元。另擬針對利用電話號碼收集軟件大量撥出促銷電話的機構,將交法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為杜絕由海外打出的電話促銷,商經局擬以現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中「香港聯繫」定義,無論發送者或接收者,只要其中一方在港均受規管。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難以完全杜絕促銷電話,故應先重點處理本地促銷電話,收阻嚇作用;又形容當局今次做法「比乜都唔做好」,料部份業界需要時間適應。香港客戶中心協會執行總監陳建年指,明白有市民不想接收美容、財務借貸等促銷電話,但如電訊、保險和銀行等行業,有需要向客戶提供最新資訊或續約安排,認為容許商戶獲得客戶同意後可進行warm call,其做法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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