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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送中條例】特區政府被指藉台灣謀殺案「過橋」,經常把「彰顯公義」掛嘴邊,透過修訂《逃犯條例》將涉案疑犯移交台灣,真正目的是打開內地與香港的疑犯引渡缺口。台北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指,香港要將疑犯移交台灣,可採用其他方法,根本毋須修例。公會批評特區政府的修例字眼,試圖將台灣變成中國的一部份,令人無法苟同,呼籲港府撤回修例。
記者:姚國雄
會員人數逾7,000人的台北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批評港府今次就修訂《逃犯條例》的多個問題。聲明指,修例將原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份的政府除外」之例外予以刪除,使港府日後得將嫌疑犯引渡至中國受審,引起諸多爭議及疑慮。公會指出,修例近因是想解決去年在台灣發生的香港男子涉嫌殺人案,但台港無引渡條約,修例卻涉及與該案無關的中國大陸:「本次修法竟將台灣逕認為中國之一部份,試圖以刪除對中國之引渡例外來將台灣納入引渡範圍,完全無視於國際現實,已令人無法苟同。」
難確保有公平審判
聲明續指,中國與香港的法治環境有重大差距,中國近年來的法治環境每下愈況,無不令人憂慮:「無論是李明哲案或維權律師王全璋案,都在在顯示中國司法欠缺獨立性且無法保障人權等重重問題,香港政府現卻計劃開放對中國引渡嫌犯,未來如何能確保嫌犯引渡中國後能受公平審判,亦令外界尤其是與香港往來密切之台灣民眾憂心。」
台北律師公會認為,香港身為地方政府,中國政府一旦提出引渡要求,壓力直接而龐大,港府能否向有關要求「說不」成疑:「(香港)是否能如同其他國家一般做出獨立、合法且符合人權之判斷,是否能確實排除政治犯及良心犯遭引渡回中國等,始屬本次修法核心之問題所在。」公會認為,要解決台灣謀殺案一事有其他方法,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建議,修改管轄規定,以使香港法院能審理香港人於境外之重大犯罪,或將擬修改條文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份」修改為「中國內地」,皆屬可行且較無侵犯人權疑慮的方法。
另外,本港30位法律界選委前日發表聲明,力促當局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強調現行相關法律不存在漏洞,亦認為香港法庭未必能起把關作用,法律界選委也呼籲選民參與網上聯署,冀政府收回修例建議,聯署至今有逾2,000人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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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人數逾7,000人的台北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批評港府今次就修訂《逃犯條例》的多個問題。聲明指,修例將原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份的政府除外」之例外予以刪除,使港府日後得將嫌疑犯引渡至中國受審,引起諸多爭議及疑慮。公會指出,修例近因是想解決去年在台灣發生的香港男子涉嫌殺人案,但台港無引渡條約,修例卻涉及與該案無關的中國大陸:「本次修法竟將台灣逕認為中國之一部份,試圖以刪除對中國之引渡例外來將台灣納入引渡範圍,完全無視於國際現實,已令人無法苟同。」
難確保有公平審判
聲明續指,中國與香港的法治環境有重大差距,中國近年來的法治環境每下愈況,無不令人憂慮:「無論是李明哲案或維權律師王全璋案,都在在顯示中國司法欠缺獨立性且無法保障人權等重重問題,香港政府現卻計劃開放對中國引渡嫌犯,未來如何能確保嫌犯引渡中國後能受公平審判,亦令外界尤其是與香港往來密切之台灣民眾憂心。」
台北律師公會認為,香港身為地方政府,中國政府一旦提出引渡要求,壓力直接而龐大,港府能否向有關要求「說不」成疑:「(香港)是否能如同其他國家一般做出獨立、合法且符合人權之判斷,是否能確實排除政治犯及良心犯遭引渡回中國等,始屬本次修法核心之問題所在。」公會認為,要解決台灣謀殺案一事有其他方法,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建議,修改管轄規定,以使香港法院能審理香港人於境外之重大犯罪,或將擬修改條文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份」修改為「中國內地」,皆屬可行且較無侵犯人權疑慮的方法。
另外,本港30位法律界選委前日發表聲明,力促當局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強調現行相關法律不存在漏洞,亦認為香港法庭未必能起把關作用,法律界選委也呼籲選民參與網上聯署,冀政府收回修例建議,聯署至今有逾2,000人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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