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中原地產因《信報》上月兩篇文章提到「中原城市指數」和「中原城市領先指數」,日前入稟高院指《信報》誹謗,要求禁制對方繼續發布有關文章,並就事件作出賠償。3名原訴為中原城市指數服務有限公司、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中原網頁有限公司。被告為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及總編輯陳景祥。
入稟狀指出,原訴為本港有名的中原地產的成員,原訴指出,「中原城市指數」乃根據田土廳每月物業成交紀錄製成,至於「中原城市領先指數」則根據每周由中原負責的臨時買賣合約數據製成,於本港報章、中原網頁等均可見。去年12月16日及17日,信報於其專欄「財經DNA」先後刊登誹謗原訴人的文章,故興訟索償。
【入稟編號:HCA237/11】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