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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就業轉介 篤數 聽從羅致光 拾荒婆婆到勞處求職碰壁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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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4月18日 07:46
2019年04月18日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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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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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審計報告】港府2月起收緊長者申請綜援門檻,引發就業困難爭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前回應立法會公聽會上哭訴難搵工的黃婆婆時說,勞工處是目前助長者就業的唯一途徑。審計署最新報告卻揭發,勞工處聲稱「中高齡就業計劃」每年錄得2,000多宗就業個案,但實際上獲批個案僅400至600宗,有報大數之嫌。審計署要求處方明確區分數據,以免公眾混淆。
記者:梁銘恩
勞工處透過中高齡就業計劃向僱主發放最高4,000元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失業人士,並提供在職培訓。審計署發現,勞工處本月初向立法會交代計劃成效時疑刻意「篤數」,把合資格參與計劃的就業個案,寫成「錄得就業個案」誤導公眾。
僅兩成合資格個案獲批
審計報告指出,計劃下獲勞工處批准的就業個案遠少於合資格個案。2014至18年間,合資格個案每年平均2,660宗,但實際上,已提交初步申請的就業個案平均只有565宗,只佔21.2%。即使參加計劃的僱主遞交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後,仍須獲勞工處的原則性批准,才可展開在職培訓。
2013至17年間,共有2,581宗獲批就業個案,當中有572宗的僱主未有申領在職培訓津貼,意味有22%僱員未能完成一個月培訓。報告又指,中高齡就業個案的留任率下降,留任半年或以上的個案由2015年的77.7%,下降至2017年的61.8%。
審計署建議勞工處檢討計劃成效,包括監察在職培訓完成率和僱員留任率、鼓勵僱主就合資格個案參與計劃,並在披露計劃資料時明確區分數據。
勞工處回覆指,並非所有合資格僱主都願意參與計劃,有僱主反映申請津貼會不利公司形象,選擇自己支付培訓費用。至於有僱員未能完成在職培訓,處方認為僱員仍可吸取工作經驗和技能,提升就業能力。
殘疾求職人士支援不足
本月初於立法會哭訴難搵工的67歲拾荒者黃月嫻,上周四按羅致光建議到勞工處就業中心求職。經處方轉介,於周一應徵醫院宿舍清潔雜工,豈料到場後才得知職位已被填補,被拒諸門外。
在社工協助下,職員才轉軚,聲稱會考慮其申請,叫她回家等消息。黃婆婆稱當下感到愕然,感覺不被尊重。
關注拾荒者團體「拾平台」發言人鄧永謙質疑,勞工處職業配對工作兒戲,「如果請咗人點解又唔通知聲?長者應該有平等見工嘅機會」,不能排除僱主見黃婆婆外表老邁,才急打退堂鼓。
審計報告亦揭示勞工處為殘疾求職人士提供的就業服務有所不足,在2014至2018年期間,審計署發現,在已登記的殘疾求職人士中,只有約一半(49.6%至52.4%)年內就業。
勞工處解釋,此類個案主要是因為求職人士當時仍然在職或基於私人理由(包括健康狀況)而暫時不需要就業服務所致。
審計署認為,勞工處需監察殘疾求職人士成功就業所需的時間,並盡力協助殘疾求職人士就業,特別是已等候多時而仍未獲就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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