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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朝旭:日無權提撞船賠償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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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3日 05:59
2011年02月13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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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昨日表示,日方應該深刻反省其在釣魚島「撞船事件」中的行為,無權提出所謂的賠償要求。日本海上保安廳10日向「閩晉漁5179」船長詹其雄索賠1429萬日元(約人民幣114萬元),用於兩艘巡邏船的修理費。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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