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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會胡兆英嘆魔高一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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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3日 06:59
2011年02月13日 06: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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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作為香港經濟四大支柱之一的旅遊業,佔本地生產總值約3%,重要性毋庸置疑;可是旅業界近年風波迭起,先有青海團友因不肯購物被遺棄街頭,接着是中央電視台「放蛇」直擊本港旅行團「劏客」實况,加上近年「阿珍」、「阿蓉」兩個罵客導遊,香港旅遊業的名聲插水,已亮起紅燈,旅遊業議會即使多年來以不同招數圖力挽狂瀾,只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對同業不肯自律,主席胡兆英亦束手無策,面對四方聲討要求改革,他的態度亦明顯軟化,30年來靠業界自律的監管模式,是否意味已走到盡頭?

90年靠打賞 刀手未出現

擔任旅議會主席一年多的胡兆英,其家族原在澳門從事旅遊業生意,至1992年生意由濠江擴展至香港,他強調自己從不以低於成本價接待旅客,更不會劏客,雖然如此,同業的一切蠱惑招數他都瞭如指掌。他說,在內地團仍未蓬勃的90年代,來自日本、台灣的旅行團,本地旅行社一樣以低於成本價接待,旅行社要賺錢,一樣要倚靠旅客購物回佣。但為何那時沒有爆出阿珍、阿蓉等強迫購物的新聞?「那時旅行社的心態,只會覺得今團(賺不到是)不好彩,希望下團幸運些,導遊就靠做好服務,希望可以獲打賞多些小費。」在那個年代,刀手仍未出現。

胡兆英說,20年前內地出境遊是由四間大旅行社(國旅、中旅、青旅和市旅)壟斷經營,團費都是合理價格,運作一直相安無事。約在千禧年後,內地逐步開放出境旅遊,本地「一條龍」接待模式開始出現﹕旅行社發現,既然旅客在本地消費是「肥水流入別人田」,不如在搞旅遊的同時兼營餐飲、零售,「團餐最容易控制成本,才會出現當年旅行團一日三餐都在同一地點用膳的情况」。「一條龍」風氣開始蔓延,慢慢擴展至珠寶、鐘表、電子產品和百貨店,整個發展過程不過兩年。

2004年十一黃金周,本報記者曾在尖沙嘴星光大道遇過兩名廣東團旅客,他們抱怨旅行社專帶他們到土瓜灣的店舖購物,後來才發現該處價格太高,質素亦無保證,花120元以為購得一瓶「OLAY」玉蘭油,看真點才知是「O'LADY」。那年剛加入議會成為理事的胡兆英說,那時內地民眾得到的資訊不多,即使買了「O'LADY」亦未必知道被誤導,故此沒爆出太多醜聞。

回佣制度致連爆醜聞

買「OLAY」變了「O'LADY」,不少香港人外遊時其實亦遇過,並非香港獨有,「我們去日本旅行,導遊一樣會在車上賣手信,大家都明知道他們是賺錢,香港人都會幫襯,見跟了幾天團,也買一點回家吧,但可能買回家都是放在櫃頂」。胡兆英說,那年頭的本地旅遊業,即使在零售點「出術」,但為保住商譽,亦不會淪落至強迫旅客購物。

2003年本港爆發SARS後,入境遊大跌,「一條龍」服務所受影響自然更大,有餐廳因此結業;同時間,「金至尊」等吸引內地旅客的珠寶店陸續出現,旅行社改為跟這些商店直接洽談回佣,發展出另一種營運模式。

回佣制成為主流之後,即陸續爆出一宗比一宗嚴重的醜聞。06年有青海團因不肯購物,被導遊遺棄在九龍城碼頭,團友致電本報記者求助,事件揭露零、負接待費問題。為回應公眾,旅議會首次對違規的導遊和旅行社採取即時停牌和警告處分,又決定把內地入境團與其他入境團分拆,並設小組管理,又加重對違規旅行社的罰則。

設購物退貨期變招徠

新刑罰未能扭轉劣勢,翌年中央電視台王牌節目《經濟半小時》派員從深圳跟團來港「放蛇」,直擊旅行團劏客實况,事件震撼全國,為此旅議會一度出招,更推出被喻為歷來最狠的「辣招」——把百分百退款時限由14天延長至180天。

胡兆英說,當時店舖並無反對,反而導遊和旅行社有很大迴響,擔心會引起「退貨潮」,令他們收不到回佣。事件擾攘一段日子,又平靜過來。他說,事實證明「退貨潮」並無出現,「10個購物的旅客,只有一兩個退貨,(退貨)比率依然甚低。」而且,退貨個案八九成都是在30天內,只得一兩宗留到180天限期最後一刻。他笑言,現時180天百分百退貨保障反而成為招徠。

另一方面,旅發局聯同業界亦在內地力推誠信遊,嘗試杜絕零負團費,但去年依然有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疑與導遊為購物爭執而猝死、女導遊李巧珍辱罵旅客短片熱爆全國等醜聞,至今年農曆年,導遊林如蓉與旅客張勇因購物爭執動粗,外界難免對旅議會今年2月才實施的的新十招成效存疑。

「刀手」導遊代支負擔重

雖然新十招規定旅行社要向導遊支付出團費和小費,但「刀手」導遊仍然着力「劏客」,原來他們亦背負不少「開支」。據了解,旅行社原本租用旅遊巴一天要1800至2200元,但他們目前只肯付1000元,另包油錢,而司機的薪金和隧道費等開支,都要導遊支付,導遊變相每天未賺錢先要付款元,若當天活動是購物,導遊更可能被要求負責支付全團旅客的膳食費,以每人每天70元餐費計算,一團30人就要2100元,連車資一天的開支就要2700元。

事實上,06年數十間專接待內地團的本地旅行社一度與導遊達成所謂「八一協議」(在當年8月1日實施)──即導遊除可每天向每名客人收取50元人民幣小費,旅行社承諾不得用小費來彌補團費、要取消買團和買人頭等收費、不能強迫導遊代支旅客自費項目費用、不得拖欠導遊工資逾1個月,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對獨立規管持開放態度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議會要求入境團一團一導遊,原意是想減少刀手帶團機會,但有旅行社已迅速變招應對,索性不再派導遊送團──4天行程中,首兩天維持觀光和購物,第三天讓旅客自由活動,旅行社的角色只代客訂酒店,到第四天只提供免費專車送往碼頭,毋須導遊送團。

胡兆英直言,每日有200個內地團來港,議會沒足夠資源巡查,新推的十招是希望「堵塞老鼠洞」,但要根治業界流弊,還是要靠業界自律團結。

對於外界有不少聲音,建議政府另設獨立規管機構,胡兆英說,議會持開放態度。面對層出不窮的劏客賺錢招數,政府與業界運作多年的雙軌監管制,是否已到了終結的地步?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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