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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張家輝脫盜竊罪 官指行為可疑長青網文章

2019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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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4月27日 15:31
2019年04月27日 15:3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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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捲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的警長,被捕停職候審期間稱受情緒困擾,於深水埗一個特賣場偷去總值32元貨物,放入環保袋及褲袋中,被兼任輔警的店員當場捕獲。警長被控盜竊罪,日前出庭自辯稱案發時「冇意識」,無心偷竊。裁判官昨日作出裁決,認為警長案發時或受抑鬱症影響,未能證明他有意圖盜竊,基於疑點利益判他脫罪,但批評其行為非常可疑。
被告張家輝(51歲,圖),控罪指他去年5月18日在福華街福仁商場「電子特賣城」內,偷竊總值32元的貨品。
接納被告或受抑鬱症影響
裁判官指控方證人所述案發經過合情合理,亦接納辯方專家所指,被告當時患上抑鬱症,心態和意識可能受病情影響。被告自辯時雖稱不為意自己取去涉案貨品,但其行為非常可疑,有細心選購貨物,當日亦有為部份貨品付款,他被發現部份貨品未付款時,更把褲袋的貨品丟到地上;但由於未能毫無疑點地證明他有意圖偷竊,最終裁定他罪脫。
被告前年被廉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2014年利用警察身份,向按摩院通風報信,換取免費享受四次按摩服務;他另涉向另一間按摩院的女東主施壓,逼她以較低價格轉讓店舖予另一名女商人,或退還定金。首項指控後來因沒有證人而獲撤控,逼退定金案經審訊後於去年10月脫罪。
被告在本案自辯時指被廉署拘捕後一直停職,飽受情緒困擾,後來發生本案,更要看精神科;其妻作供力證丈夫為該案暴瘦20磅及經常哭泣。
案件編號:WKCC3886/18
■記者伍嘉豪、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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