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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影腳 空姐促港府擴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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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01日 06:35
2019年05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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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再成為警方檢控偷拍的「萬能Key」,法改會建議港府另就窺淫罪及偷拍裙底立法。有曾遭偷拍的女士認為,手機拍攝越趨方便,偷拍防不勝防,港府應盡快堵塞法律漏洞。
空姐鄺小姐稱,現時偷拍行為猖狂,網上流傳大量涉敏感部位的偷拍照。她曾於港鐵車廂被男士偷拍雙腿,當刻感到被冒犯,幸有乘客揭發,並助她捉拿疑犯,「但警察話張相delete咗就冇得追究」。她期望法例可擴大規管偷拍行為,「偷拍得唔到當事人同意就唔啱」。
實驗室技術員黎先生指,法例應清楚定義偷拍,如距離和角度等技術問題,但同意要立法規管。他指雖然男士甚少受害,但曾在健身室浴室目擊有男士沖涼時被朋友戲弄偷拍。
此外,窺淫罪亦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同意下,為性目的而對另一對象拍照或錄影。化妝師梁小姐認為,即使雙方為情侶,偷拍親密行為或裸照亦不適合,「可能留住啲相,分手就用嚟威脅」,同意需立法規管。中六生廖同學亦支持偷拍刑事化,他理解情侶進行性行為,「有時可能想留個紀念」,但前提都應得到雙方同意。
■記者梁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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