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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遊行全裸露械 浸大男生稱行為藝術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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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03日 23:00
2019年05月03日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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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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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本身是同性戀的浸會大學電影系四年級學生,去年同志遊行期間在隊伍旁裸露全身,並以紅繩自縛腰間及下體。男生當場被捕,警誡下自稱「用行為藝術的形式,向社會討論身體自由這議題」,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被告自辯時稱自己的行為沒滋擾遊行人士,並非猥褻。
紅繩綁腰間及陽具
案情指去年11月17日同志遊行期間,高級督察余承豐發現被告黃榮鋒(21歲、圖)全身赤裸,站在軒尼詩道8至12號對出馬路,身上只有一條紅繩綁在腰間及陽具。余供稱黃自行穿回灰色內褲後,他和同袍帶黃到附近一條後巷,要求黃穿回衣物。
黃自辯時透露,他考慮將當時行動作為畢業作品一部份。他解釋以紅繩纏繞性器官,並放繩子在地上供遊行人士走過,是表達他們可跨過他所受的束縛;裸體則要表達身體自由自主的訊息。
黃不認為當日行動猥褻,並謂:「我裸露係事實,但係咪猥褻要視乎行為嘅來龍去脈或目的。」及後控方盤問他,在公眾地方展示私處是否身體自主權的表現,黃認為是,並主動解釋指如有行為滋擾他人、引發他人性衝動或構成性騷擾,才算猥褻。控方又指,黃在口供紙中承認自己所為會影響他人並致歉,他稱案發時警方指他有罪,他誤以為犯了法才道歉。案件本月14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318/19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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