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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禁中間人變賣葛師科瓷器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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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04日 20:55
2019年05月04日 20:5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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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著名官窯瓷器收藏家葛師科(圖)早前誤墮倫敦金騙案陷阱,被騙了5.8億港元。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三名涉案中間人索償,要求法庭下令中間人歸還用以質押的11件家當,案件昨日提訊。原告申請臨時禁制令,獲得法官批准,法庭下令被告不得處理或變賣涉案的瓷器,並且須於本月10日或之前交代有關瓷器的下落。
被告:葛智力沒問題應清楚協議
三名被告依序為林萬璋、鄧國鵬及歐陽可森。原告葛師科一方昨要求鄧交代涉案11件瓷器現時下落,惟一直未獲鄧回應。代表鄧及歐陽的大狀承認無法聯絡鄧,但明言反對申請。原告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鄧處理或變賣涉案瓷器、交代瓷器下落、如瓷器仍在其手上則需交出,以及存放它們在安全地方。
被告反對申請,認為原告的申請無勝訴機會,更指原告聲稱被騙,但他是成年人,智力沒問題,也有接受教育,質押珍藏前應會看清楚協議內容;而涉案古董現時仍未清楚由誰擁有。
大狀亦稱,警方仍調查事件,認為法庭毋須頒令。不過,法官認為有必要頒下臨時禁制令,以保障原告利益。法官給予被告21天存入反對誓章,原告另有21天回應。
原告在入稟狀中透露自己屢遭誤導。2017年6月至12月間,他先後四度與鄧達成協議,同意將11件明清兩代瓷器質押予鄧,以換取鄧的借款。原告於去年5月再與鄧訂立三份轉讓協議,在有關瓷器的價值被嚴重低估下轉讓予鄧。原告向三男索償,要求歐陽退還支付他的3,400萬元,及要求法庭頒令擱置原告與鄧的質押協議。
案件編號:HCA743/19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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