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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東張西望》職員 女導遊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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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04日 21:00
2019年05月04日 21: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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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內地團逼爆影響各區居民生活,今年3月獲無綫電視(TVB)節目《東張西望》關注,女撰稿員拍攝在行人路駐足等候旅遊巴的內地團時,帶團惡導遊不滿,搶撰稿員手機及要求刪除片段,爭持間「搣」及刮到撰稿員手臂,致其瘀腫及擦損。導遊昨認罪,被裁判官質問「有乜嘢唔見得光呀」,最終獲判緩刑。
不滿被拍 官:有乜唔見得光?
女被告萬明珠(39歲)昨日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她於今年3月22日在紅磡陽光廣場附近犯案。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丈夫在國內任職地盤工,被告則從事導遊工作五年,與七歲兒子居港,因不滿被近距離拍攝才動怒犯案,導遊牌照或受本案影響。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反問:「好近有乜嘢問題呀?使唔使咁嬲呀?有乜嘢唔見得光呀?」最終判被告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
案情指25歲姓張事主是TVB資料撰稿員,當天早上約10時半她在崇安街一間朱古力店外以手機拍攝,當時被告帶領一團內地旅客光顧該店,之後在行人路等旅遊巴。其間被告不滿被拍攝,想搶走事主手機,施以「搣」功令事主感痛楚鬆手。事主嘗試搶回手機,過程中前臂被刮損,手機亦掉落地上。
事主拾起手機離開,準備會合在附近拍攝的同事,但被告死咬不放,一直追罵。事主以手機拍攝被告發難情況,待被告離開後報警。
警員到場後,朱古力店負責人指被告經常光臨,並提供其聯絡資料。被告返回現場時被捕,警誡下否認打人,稱是事主動手。
案件編號:KCCC981/19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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