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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電梯承辦商 星瑪排28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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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4日 05:59
2011年02月14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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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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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機電工程署資料顯示,星瑪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去年曾被機電署警告,而亦是星瑪負責維修的上水翠麗花園,去年9月更有一部升降機平衡陀鬆脫,令機身急墜。在全港38個升降機承辦商中,星瑪獲9.59分,排名28,分數較對上一期公布下跌0.24分。

議員:巡查人手不足 承辦商像「鬥低分」

去年1月,星瑪因未按照規定,超過12個月未有為升降機定期檢驗及測試,被機電署發出警告信。另外,去年星瑪亦涉及2宗電梯機件故障引致的事故,較2009年少4宗,其中一宗嚴重事故事發去年9月,上水翠麗花園一部升降機因對重裝置鋼框斷裂,平衡陀鬆脫令機身急墜。

機電署實施升降機承建商表現「扣分制」,如發現承辦商表現欠佳或有違規事項,署方會記錄在案及紀分,每3個月更新公布,累積記分有效期為1年。新界東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認為,今次馬鞍山錦英苑事故,突顯署方有關機制及指引失去真正用處,「問題在於署方沒有足夠合資格人手檢測升降機,檢測工序又做得少,結果搞到現在承辦商像鬥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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