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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已婚設計師在巴士上結識10歲小學女生,涉捉女生手放在自己褲襠上,兩人事後仍互換手機號碼,之後發生數次同類事件。直至女生升讀中學不再搭同一路線巴士,兩人沒再聯絡,怎料設計師兩年多後突然再找女生,約女生到他住所,涉再捉女生手為他手淫及強吻她,事後傳短訊給她稱不會如上次般「人間蒸發」。案件昨在區院法院開審。
被告方世琦(37歲)被控一項非禮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事發2013年11月至去年2月期間。事主X首次案發時只10歲。
控方昨播出X錄影片段,她當時讀小學,有天乘巴士上學遇上被告,以為對方是好人,跟隨被告到上層最後排,被告趁她閉目時捉着她的手,放在其褲襠上;她睜眼後被告即放手,當年「以為純粹玩吓」。她與被告交換手機號碼,其後同類事件發生逾五次。
「如果你大多兩年就好」
控方稱X在2015年小學畢業,沒乘該巴士,沒再見到被告。但2017年9月她突然收到被告短訊「仲記唔記得我係邊個」,被告指妻女回鄉,他很自由,數次邀約X外出晚飯。去年2月初,被告提議X到他住處飲酒,得悉X 14歲後,他稱「如果你大多兩年就好」。
X稱同月10日到被告家,被告脫去她的襪,問她是否冷。兩人並排坐沙發,她聽到被告拉開拉鏈,被告捉着她的手到他褲內,要她為他手淫至射精。X發現衫袖沾有精液,清潔後遭被告抱着,被告更企圖吻她嘴,她終讓被告吻額。
被告其後發訊息稱「唔會好似七年前咁人間蒸發」,「多謝你今天陪伴我」。X後來向教師透露被侵犯一事,一個月後被告在3月向X發訊息祝她生日快樂,同晚被捕。
案件編號:DCCC320/18
■記者戴國輝
長青網 - 一站式長者及護老者生活資訊網站
被告方世琦(37歲)被控一項非禮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事發2013年11月至去年2月期間。事主X首次案發時只10歲。
控方昨播出X錄影片段,她當時讀小學,有天乘巴士上學遇上被告,以為對方是好人,跟隨被告到上層最後排,被告趁她閉目時捉着她的手,放在其褲襠上;她睜眼後被告即放手,當年「以為純粹玩吓」。她與被告交換手機號碼,其後同類事件發生逾五次。
「如果你大多兩年就好」
控方稱X在2015年小學畢業,沒乘該巴士,沒再見到被告。但2017年9月她突然收到被告短訊「仲記唔記得我係邊個」,被告指妻女回鄉,他很自由,數次邀約X外出晚飯。去年2月初,被告提議X到他住處飲酒,得悉X 14歲後,他稱「如果你大多兩年就好」。
X稱同月10日到被告家,被告脫去她的襪,問她是否冷。兩人並排坐沙發,她聽到被告拉開拉鏈,被告捉着她的手到他褲內,要她為他手淫至射精。X發現衫袖沾有精液,清潔後遭被告抱着,被告更企圖吻她嘴,她終讓被告吻額。
被告其後發訊息稱「唔會好似七年前咁人間蒸發」,「多謝你今天陪伴我」。X後來向教師透露被侵犯一事,一個月後被告在3月向X發訊息祝她生日快樂,同晚被捕。
案件編號:DCCC320/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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