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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屈曾支持引渡 何俊仁:斷章取義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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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10日 23:45
2019年05月10日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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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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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會答問大會中,聲稱回歸前通過《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並非刻意安排及害怕內地法制,又不點名引用1996年立法局《逃犯條例》時,民主黨何俊仁發言,企圖指民主派當年也支持與內地有引渡安排。但本報翻查英國解密檔案,證實林鄭說法明顯講大話,何俊仁昨日也開記招,炮轟林鄭為找理由支持送中惡法,不惜將他的說話扭曲及斷章取義。
何俊仁昨在記者會稱,指林鄭在缺乏理據支持「送中」惡法下,企圖將他的說話歪曲及斷章取義,扮作當年支持中港引渡,強調當年稱可探討香港和內地引渡安排發言,主因中國政府正考慮簽署《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期望在內地法制有所改善後,再與內地探討引渡安排,但人大至今仍拒確認公約,中國法治環境越變越差,根本不應與內地有引渡協議,直斥林鄭「靠拗嘴同屈人,咁係令人難以信服」。
檔案揭英憂內地司法制度
根據《蘋果》翻查英國解密檔案,英國外交部1992年曾經與港英政府討論香港回歸之後,中港非常規引渡問題,外交部官員疑慮中港商討引渡問題是否恰當。時任港英政府副政治顧問柏聖文(S.E.Bradley)強調,從來沒有意欲和內地商討中港之間引渡安排,並且指一旦達成協議,可能引起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擔心,其他國家移交到香港疑犯,有機會被引渡到中國。英國政府在文件中強調,中港簽訂引渡協議的首要考慮是相關國家人權狀況,「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人權狀況達到可接受水平的國家建立引渡關係」,即使香港回歸中國50年,這些標準仍然而且必須維持適用,意味若果不符合這些條件,不可實行引渡協議。
■記者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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