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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頒令神職人員需舉報性罪行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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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10日 10:35
2019年05月10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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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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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教宗方濟各昨日就教會內性侵問題頒佈詔書,規定所有神職人員和修女有義務舉報性侵或包庇性侵事件,不可要求投訴人噤聲,任何人有需要可直接向梵蒂岡投訴,包庇施暴者的主教將被追究責任。
包庇施暴者將被問責
法令名為「你是世界的光」,各教區最遲須於明年6月1日落實執行,適用於所有兒童和成年性侵受害者,並將成年人性侵案的法定年齡由16歲提升至18歲。新例將性罪行定義為:與未成年或弱勢人士發生性行為;以暴力、威嚇、權力迫使他人服從而發生性行為;製作、展示、管有或發佈兒童色情物,或誘使未成年或弱勢人士參與。新例將包庇行為定義為企圖干預或防止民事或以教會法進行調查的行為。
新例要求全球所有教區設立簡易和公開的舉報制度,讓投訴人匿名舉報,確保吹哨者不受偏見、歧視和報復,並獲提供精神、醫療和心理支援。舉報設追溯效力,即神職人員現有責任舉報所有此前的案件。
新例鼓勵教會邀請合資格專家參與調查案件,負責的主教須於請示教廷後90日內完成初步調查。涉利益衝突的主教應迴避參與調查,而所有神職人員應根據當地法例向執法人員舉報性侵案。
美聯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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