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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謀定價瓜分安達邨肥肉 競爭法首例 10裝修公司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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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18日 12:35
2019年05月18日 12: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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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競爭事務委員會於2017年首度入稟,分兩案指控共15間公司於市場上進行圍標或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行為,兩案早前聆訊後,競爭事務審裁處昨頒判詞,裁定14間公司違反《競爭條例》,成本港自2015年底實施「競爭法」以來,被裁定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先例。法官押後處理兩案相應命令,包括罰款事宜。
記者:蔡少玲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直言裁決得來不易,是競爭法體制里程碑,意義重大,是次裁決能釐清標準,有助競委會調查,希望裁決能帶來更多投訴,在香港推動反競爭,有助營造更好營商環境。
競委會料可警惕業界
胡紅玉又指,競委會至今接獲3,600多個投訴及查詢,六成涉及「第一行為守則」,大部份關於合謀行為。胡稱是次裁決涉及建造與資訊科技兩個行業,是競委會接獲最多投訴的行業,相信裁決帶來警惕,她指稍後將有另一宗案件聆訊。
兩案的其中一案涉及10間獲房委會認可的裝修承辦商,於向秀茂坪公屋安達邨首期單位提供裝修服務時「分餅仔」,合謀定價操控市場。
審裁處主任法官林雲浩裁定,各答辯公司之間確訂立及執行「樓層分配」和「套餐價」安排。每間公司獲分配涉案三幢大廈中每幢四層生意,他們之間會作協調,不會接不屬自己樓層的生意。答辯公司亦協議就公屋單位大小訂出套餐價,由最細一至二人單位的5,380元至兩房單位36,880元。法官認為有關行為屬為提供服務而編配市場和合謀定價,構成「嚴重反競爭行為」,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之目的。
本案10間答辯公司分別為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裕輝建築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裝飾公司、大道建築公司、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協益建築公司、泰華土木工程、維新鐵器裝修公司、百達建築工程公司及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案中三幢樓宇分別為俊達樓、愛達樓及誠達樓,2016年6月建成交樓。房委會向租戶提供認可承辦商名單,涉案10間公司正是認可承辦商。被告公司最初否認指控,後有公司辯稱安排只屬巧合,有7間公司後來不否認有協議,但指協議是有需要,旨在節省等電梯時間令裝修更有效率。
案件編號:CTEA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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