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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出任陸社區助理被罰2.49萬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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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28日 06:35
2019年05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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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66名台灣人今年初在福建省廈門市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被台灣內政部認定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繼今年3、4月處罰7名在大陸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灣人後,昨日再有第三波共23人被處罰,每人罰款10萬元新台幣(約2.49萬港元)。
66名台灣人違規
《人民日報》海外版今年初透露66名台灣人在廈門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其中8名台灣的村里長,更在平潭縣擔任9個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的執行主任。據悉,當中包括台北文山區忠順里長曾寧旖,她除擔任平潭縣嵐城鄉上樓村執行主任,同時出任平潭綜合實驗區婦聯兼職副主席。台灣內政部認定,社區主任助理類似台灣村里幹事,屬大陸政府職務,已違反「兩岸條例」中禁止在大陸黨政軍任職的規定。在大陸媒體報道後,當局開始追查,在調查期間有人主動辭去大陸的職務,因而未有被處罰,而今次被罰的23人,內政部稱他們「違法事證明確」。而在今年3、4月,當局已處罰7名在大陸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灣人。
內政部強調,台灣民眾要共同維護台灣的整體利益及民主價值,根據陸委會的規定,台灣人在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不論是大陸政府機關直接聘用,還是透過廈門海旅海安服務公司聘用,都是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內政部表示當局會堅決執法。
台灣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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