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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馮太 陳婉玉沾沾自喜六親暱照呈堂 定情之旅直升機票尾保留至今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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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29日 22:15
2019年05月29日 22:1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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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航權貪案】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政府高官馮程淑儀丈夫馮永業,涉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賄賂案昨續,兩人用來抗辯的婚外情首現具體證據。陳一方呈多張舊照,顯示二人把臂同遊美國及澳門,在名勝搭肩膊留影,在澳門的表白晚餐更「手蹺手」,她還一直保留當日乘直升機的登機票尾。辯方透露寓睇樓於拍拖的陳多次被人誤稱「馮太」,馮確認陳獲意外「正名」時會沾沾自喜,當時鬧婚變的陳跟他在一起時總會重現歡顏。
記者:伍嘉豪 廖希呈
馮永業(55歲)昨接受陳婉玉(63歲)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盤問,指最初相識時陳羞澀內斂,不會主動提及家庭或工作。馮後來還向法庭補充,陳不喜歡談論任何公事、時事以至一般經濟情況,以免被人識穿「佢乜都唔識」。他最初問陳的工作,只獲回應「直升機囉!」所以兩人不會談公事,亦很少談私事,「有好多陳小姐嘅私事,我都係通過今次聆訊先至第一次聽到」。
馮認是「她生命中的男人」
大狀問他,當時經歷婚變的陳面對困難時刻,覺得被遺棄,世界如像塌下來,予人感覺脆弱。馮同意,並指:「但佢見到我、同我一齊嗰時,佢唔係好傷心,都幾開心。」大狀問,陳開心是否因馮懂得當她是女人、呵護她,而馮當時是否成為陳在情緒與感情上的倚靠,漸漸成為她生命中的男人?馮同意。
大狀問,馮是否常到陳的家中,為她更換燈泡和維修電掣?馮稱很少上陳家,他只是協助管理陳所投資的物業。馮又自言,知道陳當時要接受心理輔導,他叫陳多做運動,盡量不要求診心理學家。至於睇樓當拍拖,大狀透露不時有人會稱呼陳為「馮太」,馮確認,他亦知道陳聽見後感到很開心,但強調「有發生過但唔多」。
馮日前供稱與陳於2003年12月到澳門晚膳,席間互表愛意,展開戀情。大狀昨向馮展示表白當日兩人乘直升機到澳門的登機票尾,指陳一直保留作紀念,又向馮展示多張兩人合照。馮稱不知陳保留票尾,但同意他與陳在合照表現親密。
呈堂六張照片顯示,當中四張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拍攝,另兩張分別攝於澳門及香港。照片所見,兩人在澳門表白飯局上,陳的手「蹺」着馮前臂,表現親密。香港合照攝於同年聖誕期間,兩人站在一棵置於餐廳、滿佈燈飾的聖誕樹旁合照。華盛頓合照中,馮和陳分別在美國國會大樓及華盛頓紀念碑等地留倩影,陳戴帽遮陽光,馮則搭她肩膊。至於呈堂兩張直升機票尾顯示馮及陳的英文姓名,當年港澳直升機票價每位連稅1,400元。
大狀續指,陳因比馮年長,在這段關係中她沒十足安全感,何時見面等全交馮決定,而兩人每次相處時間均不算長。馮同意,又承認自己每隔一至兩年搬屋時,均會要求陳一併遷往附近,如他曾搬到半山羅便臣道101號的夏蕙苑,陳便住在同一條街。馮解釋是方便下班後見面:「能力範圍內,一放工就見」,亦指此做法一直沿用十多年。馮在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覆問時,稱他與陳乘直升機赴澳門表白時,最先由陳支付機票費用,但兩人抵達澳門後他即以現金向陳還款,並說「餐飯係我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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