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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同性異性婚權不對等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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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30日 19:35
2019年05月30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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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同婚覆核案】
港人女同志MK申請司法覆核爭取同性婚姻,昨在高院續審。政府一方指香港自開埠以來一直奉行異性婚姻,更早前的中國法律亦一樣,故《基本法》保障的只是異性婚姻。若法庭要基於《基本法》制訂至今29年的社會態度轉變,取締有數百年歷史的傳統制度,裁定須保障同性婚姻,則需證明有堅實的社會意見支持,惟現在欠奉。
官:條文哪裏允許歧視
政府表明,即使法庭裁定要保障同性婚姻,政府都不同意賦予跟異性婚姻完全相等的婚姻權益,如何執行應由政府和立法會處理。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陳詞指,政府只有保障異性婚姻自由的憲制責任,可以但不必推行同性婚姻。法官周家明問就算《基本法》第37條保障的是異性婚姻,惟條文哪裏允許歧視同性伴侶,黃指申請人未能從其他條文找出同性婚權的根據;而區別對待同性伴侶,是為免削弱傳統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獨特地位,屬合理目的。
申請人質疑《婚姻條例》限定本港進行基督教式婚禮,侵犯信仰自由。黃回應說准許同性婚姻也會侵犯反對者信仰,信仰自由概念無助化解衝突,必須回歸婚姻權的法律尋找答案。黃又指異性婚姻非基督教獨有,而是歷來所有宗教或世俗婚姻共有,直至2001年荷蘭才成為首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目前聯合國193個成員國,僅不足30個准許同性結合。
案件編號:HCAL1077/18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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