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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續醫保後入院 被迫簽不保協議有公司推翻主診決定拒賠足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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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30日 21:00
2019年05月30日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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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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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消委會發炮】
【蘋果日報】消費者委員會發表研究,指出部份醫保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例如保險公司各自演繹「醫療需要」定義,以及隨時加添不保事項等,往往令投保人得不到期望的醫療保障。有肛門瘜肉病人住院期間突然被要求簽署協議,同意把肛門疾病列為不保事項。另有保險公司推翻主診醫生的醫療決定,只肯賠償其中一部份住院費用,投保人向監管機構投訴才獲全額賠償。消委會提出14項改善建議,包括各大保險公司應統一重要條款的定義。
記者:于健民
消委會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就醫保產品研究,包括市場調查、投訴分析,以及檢視市場上14間保險公司的18份個人醫保。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指,一些主要條款的定義,各份醫保各有不同。例如「醫療需要」條款,有公司解釋為「醫生或外科醫生為傷病所建議之護理與治療」,以及「醫療專業普遍接受為有效、適當及必須並認同的醫療標準」。但有個別公司解釋為「根據本公司意見,任何符合一般專業醫療慣例的醫療服務或物品」,即實際上保險公司有權作最終決定。
住院八日 僅賠首三天開支
其中一項投訴,投保人在街上跌倒後,主診醫生建議投保人需住院八日,並接受住院物理治療,不可提早出院。但保險公司堅持只賠住院首三天開支,因為其餘開支不是「醫療所需」,而物理治療可在門診提供。投保人之後分別向消委會及保險業監理處投訴,最終才獲得所有住院賠償。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認為,這些條款相對過時,實際上保險公司亦很少質疑專科醫生決定,相信這只是個別事件。
此外,不少醫保條款指明可在指定期間或任何時間增加不保事項。有投保人2014年7月完成續保,8月21日起計下一保單年度;他於8月13日(仍屬上一個保單年度)接受肛門疾病療程,並成功索償,但他9月11日再因肛門瘜肉入院一個月,由於當時已進入下一個保單年度,保險公司在他留院期間要求簽署同意書,將所有與肛門有關的疾病納入不保事項。
自願醫保諮詢小組成員陳秀荷表示,相信病人投保的是舊式保單,沒有保證續保成份,故保險公司有權在續保前後更改指定保單年度條款。因自願醫保產品保證續保,不會再出現上述問題。
促統一重要條款定義
消委會提出14項建議,包括監管機構應考慮為重要條款訂立標準定義,並強制要求所有個人醫保產品跟隨,或參考自願醫保計劃的認可產品。若公司要求醫療開支要「合理及慣常」,應清楚於保單列明,及向投保人充份解釋,和納入私院收費參考表作為統計指標。有關於不保事項,以及因投保時沒披露所有健康狀況而導致日後索償被拒,消委會建議參考英國經驗,除非投保人故意說謊或歪曲,否則不准保險公司以「沒有披露事實」為由拒賠。陳健波認為建議值得討論,但要留意保險公司可能轉嫁相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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