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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跌高院保安 鳩嗚團成員獲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9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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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5月30日 18:35
2019年05月30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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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去年高等法院審理前警司朱經緯上訴當日,有鳩嗚團女成員打算到庭旁聽,卻因安檢問題在梯間推跌外判女保安員。案件昨裁決,儘管裁判官對女保安員證供有保留,但認為碰撞非出於意外,女成員是故意撞開女保安員,裁定她普通襲擊罪成,判監七天、緩刑一年。曾在懲教署任職的被告表明會上訴,強調對前線保安員沒恨意。
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58歲)去年9月14日在高等法院地下至一樓的3號樓梯間襲擊女子張蘭綺,張聲稱跌倒後盆骨骨裂。
官對保安員證供有保留
裁判官對張的證供有保留,例如張向警方指被告用上半身推撞她,但在庭上改稱被告用手推撞。
不過,惟裁判官不認為碰撞是出於意外,張當時指被告未完成安檢不能入庭,被告被攔截仍強行通過,使用不合法武力,故意撞開張,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錢寶芬原在懲教署工作,因健康問題提早退休,她在庭外批評不容許帶水入法院的規定不合理,管理層的制度設計是「上樑不正下樑受」,但體諒前線保安員按指令辦事。到場聲援的「長毛」梁國雄指高院安檢將機場採用的一套硬搬到法院,完全不合情理。
案件編號:ESCC261/19
■記者陸羽平、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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