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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匯思:移交保障隨時彈弓手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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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6月01日 23:05
2019年06月01日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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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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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宣佈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六項額外保障,包括可在移交協定中加入無罪假定、公開審訊等要求。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圖)昨批評,有關保障並非寫入法例中,日後移交逃犯時當局「隨時可以彈弓手」,未能達到確保公平審訊的基本要求。
難保公平審訊拒收貨
李安然昨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指出,政府最終增加移交保障,等於承認以前一直聲稱法庭可以把關的說法是誤導,而新建議亦只是在政策聲明中說明日後會按照個別情況,可在移交協定中加入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等要求,但「邊個地方可以加入,一個人加乜嘢,另一個人唔加乜嘢」,以及內地是否願意接受加入保障等,全屬未知之數,當局「隨時可以彈弓手」,距離確保公平審訊的底線很遠,他們不會「收貨」。
至於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增至七年,李安然指出,商界最關注的行賄罪並未被剔除,而且各類罪行的刑期可以修改,現時被剔除的罪行,日後提高刑期之後,會忽然變成可以移交的罪行。
他又指出,政府建議只有中央級別機構才可提出移交請求,內地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而香港是由裁判法院處理移交個案,若裁判法院拒絕移交,「北京可唔可以接受到香港最基層法院摑佢一巴落佢面」,最後只會增加北京向香港司法系統施壓的風險。
《逃犯條例》修訂是要處理移交殺人案疑兇陳同佳到台灣,李安然質疑,台灣由甚麼中央級別機構提出移交請求,北京會否承認台灣任何機構能代表中央,以及香港是否已獲北京批准可與台灣自稱的中央機構商討移交,全部都是政治問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須交代清楚。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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