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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死撐:內地依法治國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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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6月02日 07:55
2019年06月02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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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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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逃犯條例》修訂至今未能釋除各界疑慮,被指解說不清的港府官員越解越亂,例如送中條例要求由當地中央機構提出移交申請,但多次強調修例是為處理台灣陳同佳案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直至昨天仍未能回應台方哪個部門才是中央機構,僅稱移交申請需要當地具代表性的「有效單位」作出保證。
多位民主派議員昨在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繼續針對內地司法不公情況提出質疑,要求政府回應如何確保被移交的疑犯獲公平審訊。李家超未正面回應,他只稱各地執法過程中,內部或有某階層的執法人員未依法律,但死撐「國家都係講緊依法治國」。
昨天為議員就惡法提出修正案的期限,民主黨提出約94項、公民黨提出約為30多項,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該黨提出修正案,旨在向政府及國際社會指出修例存在多項問題。
李家超昨於會上被質疑按政治需要選擇性回應,事緣工聯會黃國健先後問及兩名流亡港人林榮基及黃台仰會否於修例後被送中;李家超明言引渡條例中不能一罪兩審原則會繼續應用,暗示林榮基不會被移交,以及黃台仰因涉及在港干犯暴動案,明言不會被送往內地審訊。
被質疑選擇性回應個案
區諾軒隨即詢問富商劉鑾雄在修例後會否被引渡至澳門?李家超即以「不評論個別個案」作擋箭牌,僅稱任何司法管轄區提出請求,港方會按案情處理,明顯有不同取態。
民建聯梁志祥席間不點名提出疑似桂民海案,稱有人在內地被指涉交通意外撞死人,有「砌生豬肉」之嫌,問當局如何跟進。
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林美秀指政府聽到公眾對「砌生豬肉」方面憂慮,堅稱港方對移交逃犯申請方的證據要求嚴格,林同時指沒收犯罪所得資產並非一如坊間所稱「殺人封艇」,必須在外地經過法院終審發出的沒收令,並需提出相關證明;如案件違反公義原則,本港法院亦可以拒絕,透露港方過去曾執行過來自東南亞國家的沒收令請求,訴訟長達七年,現時仍在進行,強調法院非橡皮圖章。
民主派席間提出六項動議,包括邀請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出席委員會表達意見、要求政府考慮議員提出的方案等,全數在建制反對下被否決。
■記者鄭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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