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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星:因支持錫克人獨立被政治檢控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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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6月06日 07:45
2019年06月06日 07:4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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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逃犯條例》修訂下周直上大會,適逢印度政府要求引渡名列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印度裔港人文子星回國受查,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文子星昨透露因政黨背景及支持錫克人獨立的「卡利斯坦活動」,遭印度政府政治檢控,所謂的偷竊、藏有槍械及協助逃獄等罪行只是煙幕,一旦返國便會與支持獨立運動的同伴一樣遭印度警方虐待。
印度政府指文子星於印度所犯的罪行牽涉偷竊、藏有槍械、偽造文件、協助逃獄等共八類罪行,對應香港法例共28項控罪,要求將文子星引渡返國受審。案情指文子星2016年6月與同黨在車上被警方截查,發現他藏有軍火、大量信用卡及偽造車牌被捕,惟文子星之後潛逃到香港。印度政府續指,文子星曾在港匯款近40萬印度盧比予同黨支援劫獄;同年11月,文子星同黨在當地假扮職員押犯,成功劫出六名在囚人士。
裁判官不處理人權議題
惟文子星提出反對,自稱返國或遭受不人道對待。印度政府反駁,文子星應向入境處申請酷刑聲請,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有關議題。雙方就法庭有否司法管轄權處理人權議題提出爭議,裁判官最終認為現時《逃犯條例》不容許法庭及入境處同時處理同一申訴,決定不處理有關人權議題。
文子星一方表示,將向法庭呈上印度律師及異見人士等供詞,證明文子星被印度政府政治檢控,並透露2013年文子星及親人因政治異見遭印度警察盯上,至2016年他被印度政府檢控,負責案件的警員是同一人,其間文子星曾被印度旁遮普邦警察殘酷對待。根據現時《逃犯條例》列明,如移交要求與政治檢控有關,港府便不應將疑犯移交。
另外,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召開最後一次特別會議討論修例,自由黨議員邵家輝問及政府會否在法案通過後引渡重犯文子星,保安局長李家超指案件在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有關案件正是《逃犯條例》要處理的案件。
案件編號:KCMP139/18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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