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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工作者促勿與人民對立長青網文章

201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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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6月10日 06:35
2019年06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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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傳媒日後在內地採訪危機四伏,有參與遊行的外籍記者透露,不少在港工作外國記者非法憂慮條例通過後,若採訪中國大陸的新聞或墮入法網,已有「行家」打算撤離香港。但外國記者會前主席陳翡(Florence De Changy)則表明,即使修例通過,她亦不會放棄在港採訪,會盡用一國兩制下應有的言論和出版自由,如日後遭到干預,「這正正是新聞,外國記者就要報道和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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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翡昨在採訪遊行後表示,遊行人數使她非常感動,受修例首當其衝的商界和權貴不敢發聲,草根階層卻願意站出來捍衞自己和別人的自由,「希望香港依然是香港」,實行公民責任。她認為,反修例對香港影響深遠,早前香港外國記者第一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工作簽證續期申請無故遭拒,港府和中共至今仍無解釋原因,她密切關注同類事件會否重演,甚至成為慣例。


有不願具名及出鏡的商業新聞編輯表示,過去曾在《南華早報》工作近五年,來自歐洲的他過去主要報道國際性的商業消息及專題,據他透露在港的外國記者非常擔憂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後,若採訪中國大陸的新聞或會有可能觸犯法例。他又透露現時已有外國記者打算撤離香港,「我也正在打算,雖然我已在香港生活13年,太太也是香港人,但沒辦法」。


香港記者協會、壹傳媒工會和香港電台製作人員工會等七個傳媒工會和組織,昨聯合呼籲同業參與遊行。記協主席楊健興指絕不接受逃犯條例修訂,「政府竟然話反對嘅人係情緒、自己嚇自己」,無視內地司法制度未能令港人信服,促港府勿再強推修例,與人民對立。他認為,修例一旦通過,對記者工作威脅大,心理壓力會令自我審查情況加劇。獨立評論人協會成員、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形容,送中惡法等於一道隨意門,內地可以莫須有罪名檢控任何人,由黨操控審判結果。


■記者梁銘恩、李雨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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