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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初馬頭圍道塌樓慘劇,導致4死2傷,首名被屋宇署票控的獨資經營承建商昨提訊,控方指現正調查被告有否干犯更嚴重罪行。協助意外事主的區議員說,約10名住戶考慮民事索償,但得悉被告領綜援後,坦言「心都沉咗,唔知最後可以攞到乜」。
被告是74歲朱偉榮及其經營的偉榮建造裝飾公司,他昨穿上灰色恤衫、揹黑色袋出庭。他全程望向特委裁判官香淑嫻,手按前欄,狀甚緊張,暫毋須答辯。案情指他約於去年1月29日,身為與土瓜灣馬頭圍道45J號的違例建築物拆卸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士,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物損毁,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2B)(a)條。有關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辯方透露,被告在慘劇後已沒有工作,以綜援維生,他申請擔保時更透露「身上只有300元」。控方於庭上表示,警方現正調查被告有否干犯更嚴重罪行,或會加控其他罪行,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20日再訊,等候警方調查和律政司意見。
申請擔保「身上剩300元」
慘劇中兩名事主,昨由民協九龍城區議員莫嘉嫻及任國棟陪同旁聽。任國棟表示,直至昨日才知悉涉案承建商資料,部分住戶正申請法援,合共約有10戶J座及附近住戶,考慮向承建商民事索償,故希望當局盡快公開調查報告,以提供客觀佐證協助申索。他又指當聽到被告現領取綜援,「心都沉咗,唔知最後可以攞到乜」。
任國棟表示,警方去年11月曾聯絡受影響人士錄取口供,另仍有兩戶暫居於石籬中轉屋,據了解是由於他們的資產超出輪候公屋上限。任國棟及莫嘉嫻同時要求律政司,回應相關承辦商是否塌樓慘劇須負上刑責的唯一代表。
【案件編號:KCS1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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