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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投訴合約不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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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19日 05:59
2011年02月1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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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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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保險業工會表示,接獲保險代理員(下稱代理員)投訴,稱解約跳槽時遭保險公司不合理對待,包括蓄意不替代理員向保險業聯會(保聯)除牌,令對方無法在另一保險公司繼續從事代理工作,又有代理投訴服務合約內容誤導。工會計劃下月遊行,要求保險公司提供中文合約、行內訂定「標準合約範本」及成立獨立的投訴機制。

離職遭追7000元不明欠款

於某保險公司擔任代理員9年的葉小姐,去年5月遭公司以客戶投訴為由解僱,但她指有關投訴其實早已撤銷,質疑公司藉詞扣除其5萬元公積金。另一從事保險代理短短3個月的K小姐,離職時突收到公司來信追討7000多元欠款,當中除200多元註明為培訓費用外,其餘均無標明;她向公司查詢亦未回覆,卻不斷收到收數公司來電滋擾。她曾向勞工處求助,但因代理合約非僱員合約,不受《僱傭條例》保障,她坦言求助無門。

非僱員合約 勞處不受理

保險及金融業員權益分會(保權會)總幹事張麗霞指出,保權會過去3個月共接獲23宗投訴,主要有關保險公司可單方面終止合約、代理要賠償培訓費用及公司只提供英文合約等,亦有離職代理員因原公司一直不為他向保聯除牌,無法於新公司繼續代理工作;亦有人質疑合約條款不平等,無為代理員提供足夠保障。她說,逾半求助者向保聯求助,但全部不獲處理。

保權會打算下月上街抗議,要求保險公司提供中文合約、行內訂定「標準合約範本」及成立獨立的投訴機制。

保聯﹕只負責登記

保聯發言人表示,保聯只負責代理的登記,非規管保險公司。發言人指出,代理必須履行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約,包括賠償終止合約賠款等,否則保聯不可為代理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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