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花柳全加監4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2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22日 05:59
2011年02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暴力重犯「花柳全」在囚期間,於2009年4月20日午飯後,以「牙刷劍」狂襲兩囚犯,令其中一人失去一成視力,昨被加監4年半。一向敢言的「花柳全」堅持被陷害,用「潮語」指摘懲教人員說謊,包庇事主︰「信佢一成,雙目失明」。

指摘事主證人懲教員說謊

法官黃崇厚早前裁定,綽號「花柳全」的被告何毓桓(51歲),意圖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被告昨不惜解僱大律師,自行求情表達心中痛苦。他堅持案件乃人為悲劇,「好似菲律賓人質事件,可以避免,但係別有用心者安排,終於發生」,他指事主麥少榮、宋國輝,以及其他囚犯聯同懲教員一同說謊。被告指摘目擊證人各有不同版本,「作供講大話,係鳩山由紀夫(前日本首相)個仔,×噏二四郎」。

被告又指控去年退休的前懲教署長郭亮明曾親自搜查其物品,令其他懲教人員心領神會,對他多加針對冀討好上級。他又指囚犯麥少榮在監獄開賭,糾黨欺凌仍獲懲教人員包庇,他才被迫犯案,「外面世界可以逃避,麥少榮去灣仔,我可以去旺角避,但人在監房,身不由己」。被告要求黃官關注黑獄,讓他告別法庭,「否則下次一係企法院,一係瞓醫院」。

獄中7度犯罪 官斥無心改過

「花柳全」自言信奉基督教後行事低調,川震時捐出大部分身家,得悉產婦危在旦夕又主動要求捐肝。惟黃官直言被告在監倉用尖牙刷施襲,費盡心思,絕非無的放矢,出手盡向人體弱點,惡意昭然若揭。黃官斥責被告,1993年被判囚25年後,在獄中先後7次因襲擊或賄賂公職人員被定罪加監,無心改過自新,令人搖頭。黃官又指懲教人員營造安全自新環境,被告反來增添難度,毫無悔意。被告得悉被加監,怒呼:「打倒郭亮明!」

被告綽號「監房拉登」,案發日在石壁監獄一個飯堂午膳後,以兩把削尖牙刷刺傷正在臥睡的囚犯麥少榮,使麥左眼爆裂,額角有深度裂傷。

【案件編號:DCCC322/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