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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空氣污染日趨嚴重,有學院指出,本港2008年提出的空氣質素指標的新建議,與世衛2005年制訂的指標相距甚遠,本港空氣污染指數的「一般」和「偏高」級別,相等於世衛指標的「嚴重」,有誤導之嫌,未能保障公眾健康,建議政府馬上採用世衛空氣質素指引。
容許超標 有誤導成分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表示,政府08年提出的空氣質素指標新建議,雖然收緊空氣污染物濃度指標,但仍較世衛標準較寬鬆,令市民求診和入院次數增加。
該學院院長林大慶表示,新建議表面上改善空氣質素指標,但容許更多超標,「將來空氣污染指數講良好或一般,以世衛指標來說,已屬嚴重,有誤導成分,危害公眾健康,應盡快採納世衛標準」。
同一學院的名譽教授賀達理稱,本港空氣污染持續,令市民容易患上呼吸疾病,甚至引致肺炎、支氣管炎,心血管及糖尿病患者病情亦受影響,導致增加額外200億元醫療開支,建議政府趁財政預算案公布,考慮撥資源成立環保基金、更換環保公共交通工具,以改善空氣質素。
環保署:新建議與歐美相若
環保署發言人回應指出,全球未有任何國家全面採納世衛空氣質素指引內的最終目標作法定標準,政府新建議的空氣質素指標和容許超標次數,與歐盟及美國相若。發言人又指出,按收集到的微粒子數據作估計,要在本港達到建議的每立方米35微克的標準殊不容易,尤其是在路邊空氣質素。若採用下一階段世衛的指標,遠離市區的塔門也未能達到,故認為新建議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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