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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6名介乎13至18歲童黨,兩日內在九龍城區三度藉指罵途人搶去他們的手機變賣,被控搶劫等共3罪昨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9日提訊,等待警方調查及初步聆訊,眾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但裁判官告誡他們要檢點行為。
兩名被告未成年
報稱學生的羅任中(17歲)及兩名16歲或以下的被告,被控於本月19日,在馬頭圍邨玫瑰樓外與正在潛逃的趙家俊,劫去一部Sony Ericsson手機。羅與另一被告鄭駿明(18歲)及兩名未成年被告則被控本月20日,在九龍城沙浦道69號地下外企圖搶劫。
案中6名被告亦同被控於本月20日,在紅磡浙江街海心公園外停車場附近,偷竊一部黑色三星和諾基亞手機共值2598元。眾被告在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CCC7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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