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爆出「粵版小甜甜爭產案」。一名香港富婆在汕頭去世時留下約5億遺產,由於並無留下遺囑,最終引發其內地父母與香港女婿的爭產風波,因中港法律對死者父母有否「第一繼承權」有不同規定,該宗爭產官司在汕頭法院歷經2年審理,仍糾葛不斷,近日將在廣東省高院開庭。
《廣州日報》報道,原籍汕頭的張榮和妻子楊文1981年結婚後,從事服裝縫紉配件生意,經多年努力,生意愈做愈大。1992年,張榮移居香港,4年後,楊文亦和兩名子女移居香港。但由於不習慣香港生活環境,楊文經常回汕頭老家居住。
物業71個 股票值3億
至2005年,48歲的楊文因患癌症在汕頭病逝。期後,其分別84歲和73歲的父母住在其留下的一個2房1廳的單位裏,張榮每月也給兩老共4000元(人民幣,下同)的生活費。
但楊家後來發現,女兒和女婿在廣州、汕頭兩地共有住宅、商舖竟然有71個之多。另外還有價值逾3億元的股票,總資產「至少5億元以上」。兩老覺得張榮隱瞞了與女兒的共同財產,在2008年12月提出要求分得應有的財產。但張榮斷然拒絕:「我是香港人,香港法律沒有規定父母理所當然可以繼承子女的財產。」
楊家諮詢律師後得知,據內地法律,死者的父母和死者的配偶、子女一樣,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5億元應該是張榮、楊文的共有財產,張榮佔一半;楊文的那一半由兩位老人、兩個孩子和張榮5人平分,每人可分到5000多萬元。」
在雙方協商無果情況下,楊家於2009年4月向汕頭中級法院申請查封張榮在廣州和汕頭的71處房產,同時要求法院判令張榮歸還楊文遺產中的6000萬元。張榮不服,認為這些房產絕大多數都不屬於遺產範圍。
一審判岳父母僅得266萬
至兩個月後,汕頭中院將其中57套位於汕頭的房產解封,並於今年1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指楊文臨終終前在內地連續居住時間不足一年,據此判決包括股票在內的動資產處理應依據香港法律,供繼承的張榮夫妻共有房產是13套,總價的一半由兩位老人、張榮及其兩個孩子5人平均分享,據評估價,每人可得133萬元。但兩老不服判決,於前日再向省高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