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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醉漢昨凌晨在尖沙嘴過海的士站與的士司機發生爭執,突然用舌頭舔司機臉頰,繼而嘴對嘴伸脷強吻對方,司機不甘受辱反抗,情急下張口噬傷醉漢舌頭。二人事後因涉嫌襲擊同被捕。
二人被捕 司機控罪較重
涉嫌伸脷強吻司機的醉漢李╳源(35歲),戴眼鏡,穿黑色長袖上衣、牛仔褲及波鞋。李某舌頭遭咬傷流血,自行報警由救護車送伊利沙伯醫院,送院時自行用手按着舌頭,經治理後已無大礙,他事後以涉嫌「普通襲擊」被捕。的士司機黃╳山(53歲)則無表面傷痕,毋須送院,他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被捕,控罪相對較重(詳見另稿)。
司機禮貌請下車 俯前發難
現場為尖沙嘴天文臺道2號對開的過海的士站。事發於昨凌晨零時許,帶醉的李某在上址登上一輛的士,向姓黃司機表示要前往將軍澳;由於李某並非過海,司機遂禮貌地要求他到別處之的士站,轉搭其他的士。不過,李某不滿遭拒載,與司機激烈爭論,並從後座俯前壓向司機嚇唬對方。
現場消息稱,雙方爭執期間,李某突然伸出舌頭舔司機臉頰,繼而更強行捉緊黃的頭部,伸脷嘴對嘴強吻對方。司機感惡心拚命反抗,情急下噬傷李某舌頭。李某痛極呼叫,並負傷自行致電報警。由於李某的舌頭受傷不停流血,救護員到場後先為他止血,再把他送院治理。警員經調查後,將二人一併拘捕,案件交由油尖刑事調查隊第9隊跟進。
急症室專科醫生李志強表示,舌頭遭別人咬傷,若並非特別嚴重,一般只需止血便無大礙;不過,若對方患有乙型肝炎或愛滋病等傳染病,因唾液帶有病菌,病菌有可能透過舌頭的傷口傳染給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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