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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假單騙校款判社服長青網文章

201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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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2月25日 05:59
2011年02月2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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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明愛柴灣馬登基金中學前教師,疑為助胞兄解決債務,向校長呈上虛假報價單,誘使學校向其兄長擁有的公司購買逾10萬元電腦器材,令學校損失6000元。被告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昨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被告摧毁公平投標制度,濫用僱主信任。

誘購兄公司電腦器材

辯方指被告李順雄(43歲)已將學校損失的6000元歸還。裁判官李國威判刑時強調,被告涉案嚴重,行為摧毁公平投標制度,社會不容許私相授受,「是廣義的貪腐行為」。李官說:「被告濫用僱主信任,對其他真誠及有興趣投標者不公平。」

另外,李官指被告定罪後,已損失多年努力經營的一切,相信已不可執教,希望早前已還押的被告會反省,以後要誠實做人及不再犯罪。李官指由於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背景及過往紀錄良好,其妻亦全程支持,加上認罪及已賠償,故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5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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