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商科生畢業後入職恒生銀行,7年間升至高級經理,惟不敵貪念,甜蜜新婚連同美好前程頃刻破碎,為「跑數」擅自挪用5名客戶逾1400萬元,令客戶損失近580萬元。他昨承認15項欺詐、盜竊及洗黑錢罪,還押候判。
5客受影響 損失逾500萬
恒生銀行前高級客戶經理周浩權(34歲)涉於07年5月至09年1月,藉冒簽及偽造文件,動用5名客戶的資金投資高風險產品,他又擅自提取或轉帳客戶的金錢到胞妹戶口,昨承認6項盜竊及3項洗黑錢罪,其餘15項欺詐或盜竊罪則由法庭存檔。
被告在加拿大一間大學畢業後,02年回港投身恒生,從櫃枱出納員一直奮鬥,至案發前升至總行投資團隊副總管,負責逾800個帳戶。案中5名事主中,4人從商、1人為建築師。
兩度借親妹戶口轉帳
2007年5月起,被告多次偽冒5名客戶簽署,向銀行呈交基金贖回及認講表,擅自替客戶投資結構性及股票掛鈎產品等,其中一名客戶曾一次過被挪用460萬元。被告又4度偽簽現金提款單取去客戶金錢,又兩度隱瞞親妹,把客戶資金轉至其戶口,再轉帳至自己戶口。有客戶發現戶口金錢無故減少揭發事件。
自小衣食無憂、事業有成的被告,犯案皆因難抵貪念與壓力。辯方指被告06年調任總行,目標營業額有增無減,擔心給同事比下去,遂全天候準備應付客人來電與投資指示。08年9月,他代表恒生參加銀行學會理財策劃師大獎比賽,獲得獎項,但壓力紛至沓來,被告明知終會東窗事發,仍盜用客戶款項,增加資產換取滿足感。
醫生﹕有適應障礙 不擅處理壓力
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有適應障礙,不擅處理壓力及人際關係。被告去年4月遭恒生解僱,凍結戶口資產,已一無所有,原定來年與挽手7載的女友完婚,亦頓成泡影。
控方表示恒生已向事主賠款,確實數額不詳,被告則願意把107萬元戶口存款償還恒生銀行。法官索閱背景報告,下月11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4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