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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加州紅遭競爭對手卡拉OK「龍頭」集團Neway全面收購,加州紅創辦人駱國安等日前遭入稟高院追討違約賠償金,指駱等拖欠下逾800萬債務未付清,包括廣告費、火警系統維修費、律師費、侵權賠償金等。
涉100萬元TVB廣告費
原訴人銀成亞洲有限公司,股東是California Red Holdings Ltd.;被告分別為駱國安、陳慧冰(譯音)、郭儀鴻(譯音)、鄧雄昌(譯音)、辰紀娛樂有限公司、Ever Treasure Entertainment Ltd.、Moonray Holdings Inc及Jet Square International Ltd.。
入稟狀指出,原訴一方去年3月1日簽訂股份買賣協議書,同意出售股份予眾被告,但被告一方違反協議,未付清逾800萬債務,包括逾100萬元TVB廣告費、9萬元賠償予基恩敬拜音樂事工有限公司的侵權賠償、逾150萬給予馮黃伍林律師行的律師費、逾7萬元欠稅等。
【入稟編號︰HCA33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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