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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雷曼ELN事主 不滿回購方案不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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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3日 21:59
2011年03月03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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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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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苦候3年,一眾渣打銀行的雷曼股票掛鈎結構票據(雷曼ELN)投資者,雖然終於等到銀行提出回購方案,約2234人可受惠其中,然而,有部分事主不滿回購方案並不公平,包括雷曼保本及非保本投資者獲賠償金額成數不同,遂計劃下周一約見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表達訴求。此外,其他銀行的雷曼事主亦冀監管當局一視同仁,要求所有銷售雷曼ELN的銀行盡快推出回購方案。

其他銀行事主 冀盡快回購

根據渣打周二公布的雷曼ELN回購計算方法,該行會從合資格客戶買入雷曼ELN的金額中,扣除一個風險上限,即客戶在渣打的總資產的5%(或10%如購買雷曼保本票據),再減去客戶已收取的雷曼ELN票息,然後加上定期存款利息。

協助雷曼事主爭取權益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指出,渣打回購方案並不公平,首先,方案意味客戶在渣打的總資產金額愈大,獲賠的金額愈少,他舉例假設客戶總資產達1000萬元,而投資雷曼ELN金額為50萬元,扣除風險上限5%(相當於50萬元)後,即客戶不會獲得任何賠償。

另一方面,渣打雷曼保本及非保本ELN的風險上限分別為10%及5%,即保本ELN投資者可獲得的賠償將較非保本ELN為少。

金管局三成投訴 確定涉違規銷售

甘乃威續指出,金管局收到的2000多宗雷曼ELN投訴中,有三成被確定為涉及違規銷售,他認為,政府及金管局有責任要求其他銷售雷曼ELN的銀行對投資者作出合理的安排,並冀當局研究銀行應否再向零售客戶銷售高風險的E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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